根據FOREXBNB的報導,2月19日,香港政府的一位發言人宣布,又有兩款新藥在“1+”藥物審批框架下獲得了在香港註冊的批准。這兩款不同劑量的藥物專門用於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非小細胞肺癌,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療選擇,進一步實踐了“優質藥物,香港先行”的理念。

自2023年11月1日起,香港特別行政區(特區)開始實施“1+”機制,以簡化用於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在香港的註冊流程。從同年11月1日起,该機制被扩展至所有新药,包括含有新藥成分或生物成分的產品、新的藥物適應症、疫苗以及先進療法產品。如果新藥能夠提供符合要求的本地臨床數據,並得到本地專家的認可,只需向一個(而非之前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提交申請,即可在香港申請註冊。

上述用於治療局部晚期或轉移性的非小細胞肺癌的新藥已經獲得了內地藥物監管機構的批准,並在“1+”機制下提交了註冊申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下屬的註冊委員會在評估了申請人提交的臨床數據和相關資料,並諮詢了本地專家的意見後,認為這些新藥符合相關的安全、效能和質量標準,因此批准了它們在香港的註冊。衛生署已經通知了申請人審批結果。

擴展後的“1+”機制有助於吸引全球更多的新藥來港註冊,為患者提供更多的選擇,並加強本地的藥物審核能力,促進相關軟硬件和人才的發展,逐步實現“第一層審批”的目標。

自“1+”機制實施以來,已有11款新藥根據這一機制獲得了註冊批准。香港衛生署一直在通過多種渠道積極推廣“1+”機制,至今已收到超過100家藥廠提出的超過370個查詢,這些藥廠包括海外和內地的公司。許多公司已經表示有興趣在擴展的“1+”機制下提交包括先进疗法产品在内的药物注册申请。

《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中宣布,政府將加快藥械審批制度的改革。香港衛生署計劃在今年上半年公佈“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的成立時間表和實現“第一層審批”的路線圖,以加速患者獲得先進的診療服務,推動生物醫藥技術的新生產力發展,將香港建設成為國際醫療創新的樞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