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報道,12月16日,香港政府的發言人宣布,又有兩款新藥在“1+”機制下獲得了在香港的註冊批准。這兩款不同劑量的藥物專門用於治療擴散期的小細胞肺癌,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治療選擇,進一步實現了“好藥港用”的理念。自“1+”機制實施以來,已有九款新藥透過此機制獲得了註冊批准。另外,香港衛生署將繼續推動《行政長官2024年施政報告》中公佈的藥械審批機制改革,包括在2025年上半年公佈“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材監督管理中心”的成立時間表和實現“第一層審批”的路線圖,以及製定藥械研發的支援策略和措施。
據訊息,這些用於治療擴散期小細胞肺癌的新藥物已經獲得了美國藥物監管機構的批准,並在“1+”機制下提交了註冊申請。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下屬的註冊委員會在審查了申請人提交的臨床數據和相關資料,並諮詢了本地專家的意見後,認為這些新藥符合相關的安全、效能和品質標準,因此批准了它們在香港的註冊。香港衛生署已經通知了申請人審批結果。
公開資訊顯示,香港自2023年11月1日起實施了“1+”機制,以便利治療嚴重或罕見疾病的新藥在香港的註冊,並從今年11月1日起將“1+”機制扩展到所有新药,包括任何含有新藥劑或生物成分的產品和藥物的新適應症、疫苗以及先進療法產品。如果新藥能夠提供符合要求的本地臨床數據,並得到當地專家的認可,那麼只需提交一個(而不是原來的兩個)參考藥物監管機構,就可以到香港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