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股是什麼意思?

警示股是指在證券交易過程中,因存在異常交易行爲或潛在風險,被證券交易所特別標記並施加交易限制的股票。該標記旨在提醒投資者該股票可能存在較高風險,需要格外謹慎對待。

警示股(第一次處置)

在臺灣股市,其是用來識別那些交易異常或面臨重大問題的股票。它一般分爲兩個階段:

注意股:當某隻股票首次出現異常交易情況時,交易所會將其標記爲“注意股”,以提示市場關注。

警示股:如果“注意股”的異常交易狀況持續存在或觸發更嚴重的標準,該股票將被進一步列入“第一次處置股”名單。

🔍 警示股查詢網址https://www.twse.com.tw/zh/announcement/punish.html

警示股的觸發條件

股票被列爲第一次處置的條件通常包括以下幾類情況:

交易異常持續發生

  • 在10個營業日內,有6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 連續3~5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 在30個營業日內,有12個營業日達到注意股標準。

股票基本面或淨值異常

  • 公司基本面出現嚴重問題,例如財務狀況惡化、資產淨值大幅下降等。

其他證券交易所認定的異常情況

  • 存在公司治理問題,如管理層違規、重大信息披露不當等。

實際案例:

華經(2468),這支股票在3月4日被標識注意股後,3月5日、3月7日及3月10日又同樣達到了注意股標準,因此按照規定,連續三次及當日沖銷標準後,就被轉爲了第一次處置股。具體觸發條件如下:

日期 累積週轉率(%) 當日週轉率(%) 當日沖銷成交量佔比(%) 總成交量佔比(%) 觸發標準條款
2024/3/10 240.71 65.86 - - 第十款
2024/3/7 - - 77.36 83.67 第十三款
2024/3/5 - - 72.1 82.78 第十三款
2024/3/4 68.14 22.02 61.94 65.36 第十三款

觸發標準的具體條款

第十款:最近六個營業日的累積週轉率達到68.14%或更高,且單日週轉率達到22.02%或更高。

第十三款:最近六個營業日的當日沖銷成交量佔比達到61.94%或更高,且當日沖銷成交量佔當日總成交量的比率達到65.36%或更高。

由於連續三次及當日觸發警示標準,華經(2468)被列爲警示股。

警示股的升級或解除

1.升級爲處置股

  • 若股票的異常交易狀況進一步惡化,可能被升級爲處置股,面臨更嚴格的交易限制。

2.解除第一次處置標識

股票解除警示狀態需滿足以下條件:

  • 恢復正常交易:公司必須在規定期限內解決導致股票被列入第一次處置的問題,使其重新符合正常交易標準。

  • 提交整改報告:公司需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整改報告,證明已採取措施改善經營狀況,並達到上市要求。

  • 交易所審覈:證券交易所將對公司的整改情況進行審查,審覈通過後方可解除警示狀態。

警示股的交易限制

股票被列入第一次處置後,將受到以下交易限制:

  • 限制信用交易:投資者無法使用融資或融券,只能進行現金交易。

  • 全額資金交易:交易前需確保賬戶內有足夠資金,不再適用T+2交割機制。

  • 交易撮合時間延長:禁止當日沖銷交易(即當衝),交易撮合時間被延長。

  • 流動性下降,交易難度增加:由於交易限制,市場成交量可能大幅減少,買賣難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