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15日報道,住房城鄉建設部與財政部近期共同發布了一項通知,旨在指導各地加強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據通知,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範圍已從最初的35個超大型和特大城市以及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大城市擴展至近300個地級市及以上城市。
通知中指出,地級市中資金自給自足、徵收補償方案完善的項目,均可納入政策支持的範疇。依據通知的規定,符合條件的城中村改造計畫將獲得政策支持,包括納入地方政府專案債券支援範圍、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提供的專款貸款、適用稅金優惠以及鼓勵商業銀行根據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提供貸款等,以確保專案的順利實施。
在貨幣化安置城中村改造方面,通知強調各地需結合本地房地產市場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商品房的存量與增量,審慎推動城中村改造的貨幣化安置,城市危舊房改造亦可參考此方法執行。
城中村改造是都市更新的關鍵部分。通知要求各地落實城中村改造的財稅、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並嚴格執行“一項目兩方案”制度,即每個項目都需制定完整的徵收補償方案和資金平衡方案,以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風險,同時確保徵收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群眾合法權益的保護,推動政策的快速實施和效果顯現。這將有效激發我國新型都市化的巨大潛力,創造新的經濟成長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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