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15日报道,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财政部近期共同发布了一项通知,旨在指导各地加强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通知,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范围已从最初的35个超大型和特大城市以及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大城市扩展至近300个地级市及以上城市。
通知中指出,地级市中资金自给自足、征收补偿方案完善的项目,均可以被纳入政策支持的范畴。依据通知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将获得政策支持,包括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专项贷款、适用税费优惠以及鼓励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贷款等,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在货币化安置城中村改造方面,通知强调各地需结合本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商品房的存量和增量,审慎推进城中村改造的货币化安置,城市危旧房改造亦可参照此方法执行。
城中村改造是城市更新的关键部分。通知要求各地落实城中村改造的财税、土地、金融等支持政策,并严格执行“一项目两方案”制度,即每个项目都需制定完整的征收补偿方案和资金平衡方案,以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同时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推动政策的快速实施和效果显现。这将有效激发我国新型城镇化的巨大潜力,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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