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1月15日,國家統計局發布2024年1—10月全國房地產市場基本狀況。1—10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86309億元,年減10.3%;其中,住宅投資65644億元,下降10.4%。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720660萬平方米,年減12.4%。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77930萬平方米,年減15.8%,其中住宅銷售面積下降17.7%。新建商品房銷售額76855億元,下降20.9%,其中住宅銷售下降22.0%。
原文如下:
2024年1—10月份全國房地產市場基本狀況
一、房地產開發投資完成狀況
1—10月,全國房地產開發投資86309億元,年減10.3%(以可比口徑計算,詳見註6);其中,住宅投資65644億元,下降10.4%。
1—10月,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屋施工面積720660萬平方米,年減12.4%。其中,住宅施工面積504493萬平方米,下降12.9%。房屋新開工面積61227萬平方米,下降22.6%。其中,住宅新開工面積44569萬平方米,下降22.7%。房屋竣工面積41995萬平方米,下降23.9%。其中,住宅竣工面積30702萬平方米,下降23.4%。
二、新建商品房銷售及待售狀況
1—10月,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77930萬平方米,年減15.8%,其中住宅銷售面積下降17.7%。新建商品房銷售額76855億元,下降20.9%,其中住宅銷售下降22.0%。
10月末,商品房待售面積73057萬平方米,年成長12.7%。其中,住宅待售面積成長19.6%。
三、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狀況
1—10月,房地產開發企業到位資金87235億元,年減19.2%。其中,國內貸款12400億元,下降6.4%;利用外資30億元,下降19.1%;自籌資金31483億元,下降10.5%;定金及預收款項26444億元,下降27.7%;個人按揭貸款12436億元,下降32.8%。
四、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
10月,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為92.49。
表1 2024年1—10月份全國房地產開發和銷售情況
附註
1.指標解釋
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完成投資:指報告期間內完成的全部用於房屋建設工程、土地開發工程的投資金額以及公益性建築和土地購置費等的投資。此指標為累計數據。
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指報告期間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約總面積(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契約中所確認的建築面積)。此指標為累計數據。
新建商品房銷售額:指報告期間內出售新建商品房屋的合約總價款(即雙方簽署的正式買賣契約中所確認的合約總價)。此指標與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同口徑,也是累計數據。
商品房待售面積:指報告期末已竣工的可供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中,尚未銷售或出租的商品房屋建築面積,包括以前年度竣工和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但不包括報告期間已竣工的拆除還建、統建代建、公共配套建築、房地產公司自用及週轉房等不可銷售或出租的房屋面積
房地產開發企業本年到位資金: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間實際用於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貨幣資金。具體細分為國內貸款、利用外資、自籌資金、定金及預收款項、個人按揭貸款及其他資金。此指標為累計數據。
房屋施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間內施工的全部房屋建築面積。包括本期新開工的面積、上期跨入本期繼續施工的房屋面積、上期停緩建於本期恢復施工的房屋面積、本期竣工的房屋面積以及本期施工後又停緩建的房屋面積。多層建築物的施工面積指各層建築面積之和。
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報告期間新開工的房屋面積,以單位工程為核算對象。不包括在上期開工跨入報告期間繼續施工的房屋建築面積及上期停緩建而在本期復工的建築面積。房屋的開工以房屋正式開始破土刨槽(地基處理或打永久樁)的日期為準。房屋新開工面積指整栋房屋的全部建筑面积,不能分割計算。
房屋竣工面積:指報告期內房屋建築依設計要求已全部完工,達到住人和使用條件,經驗收鑑定合格或達到完工驗收標準,可正式移交使用的各棟房屋建築面積的總和。
2.統計範圍
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法人單位。
3.調查方法
按月(1月份除外)進行全面調查。
4.全國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單說明
全國房地產開發景氣指數(簡稱“國房景氣指數”)遵循經濟週期波動的理論,以景氣循環理論與景氣循環分析法為基礎,運用時間序列、多元統計、計量經濟分析法,以房地產開發投資為基準指標,選取了房地產投資、資金、面積、銷售有關指標,剔除季節因素的影響,包含了隨機因素,採用成長率循環方法編製而成,每月根據新加入的數據對歷史數據進行修訂。國房景氣指數选择2012年為基年,將其成長水準定為100。通常情況下,國房景氣指數100點是最適合的景氣水平,95至105點之間為適度景氣水平,95以下為較低景氣水平,105以上為偏高景氣水平。
5.東、中、西部和東北地区划分
東部地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廣東、海南10個省(市);中部地區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個省;西部地區包括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西藏、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12個省(市、自治區);東北地區包括遼寧、吉林、黑龍江3個省。
6.年增速說明
房地產開發投資、新建商品房銷售面積等指標增速均以可比較口徑計算。報告期間數據與上年度已公佈的同期數據之間存在不可比較因素,不能直接相比計算增速。主要原因是:(一)進一步明確房地產開發統計界定標準,將符合房地產開發統計標準的項目納入統計範圍,剔除單純一級土地開發等非房地產開發項目。(二)加強商品房銷售資料審核,剔除退房及具有抵押性質等非商品房銷售數據。(三)加強統計執法,對發現的問題數據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了改正。
本文編選自:國家統計局;FOREXBNB編輯: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