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中國證監會修訂《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

近日,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聯合修訂並印發了《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旨在加強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監督管理,規範備案行爲。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三個方面:完善備案要求、加強全流程監管、加強與相關規定的協調。

修訂背景與思路

《辦法》的修訂背景是爲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響應黨中央、國務院對加強財會監督和金融監管的要求。修訂的總體思路包括堅持問題導向、完善管理要求和注重協調貫通。

主要內容

《辦法》共五章二十一條,主要內容包括:

章節 內容概述
第一章 總則,闡述《辦法》的制定目的、依據、適用範圍等。
第二章至第四章 規範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備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備案覈驗等管理工作安排,以及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規範施行日期及過渡期安排。

《辦法》還附有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首次備案表、年度備案表、合夥人及註冊會計師情況表等備案材料模板。

備案流程優化

《辦法》優化了首次備案要求,引導會計師事務所加強一體化管理和質量管理,提升職業責任風險承擔能力,強化信用約束。同時,完善了重大事項備案、年度備案要求,並增加了註銷、整改等管理流程,以實現進出有序的監管。

《辦法》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財政部、中國證監會將通過加大解讀力度、強化備案指導和完善工作機制等方式,切實抓好《辦法》的貫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