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修订《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

近日,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联合修订并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监督管理,规范备案行为。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完善备案要求、加强全流程监管、加强与相关规定的协调。

修订背景与思路

《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以及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财会监督和金融监管的要求。修订的总体思路包括坚持问题导向、完善管理要求和注重协调贯通。

主要内容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

章节 内容概述
第一章 总则,阐述《办法》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至第四章 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要求、材料和方式,备案核验等管理工作安排,以及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规范施行日期及过渡期安排。

《办法》还附有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次备案表、年度备案表、合伙人及注册会计师情况表等备案材料模板。

备案流程优化

《办法》优化了首次备案要求,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一体化管理和质量管理,提升职业责任风险承担能力,强化信用约束。同时,完善了重大事项备案、年度备案要求,并增加了注销、整改等管理流程,以实现进出有序的监管。

《办法》自2025年4月14日起施行。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将通过加大解读力度、强化备案指导和完善工作机制等方式,切实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