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意見》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意見》,旨在規範貿易政策制定過程,確保政策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規則和中國的加入承諾。

《意見》明確了合規工作對象,即國務院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門製定的影響貨物貿易、服務貿易、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以及涉及外商投資等與WTO規則相關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重點任務

任務編號 任務內容
(一) 明確合規工作對象,確保貿易政策符合WTO規則和中國加入承諾。
(二) 突出合規主體職責,實行“誰制定、誰評估”原則,聯合製定的政策由牽頭單位負責合規評估。
(三) 嚴格做好合規評估,對照WTO協定及其附件和後續協定等文件進行評估。
(四) 履行合規工作程序,將合規評估作為貿易政策出台前的必要前置環節。
(五) 回應外方合規關注,商務部負責接收WTO其他成員對貿易政策提出的意見,並協助對外答复。
(六) 開展對外合規評估,維護企業正當海外權益。

保障措施

《意見》還提出了加大合規培訓力度和加強合規監督激勵的保障措施。商務部將牽頭加強全國貿易政策合規工作培訓,並利用WTO資源和電子化手段豐富培訓形式。同時,鼓勵國務院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定期培訓與工作交流制度,全面提升合規評估人員業務能力,並保持合規工作隊伍穩定。

此外,各地區、各部門需強化情況通報和問題整改,將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納入法治建設考核評價體系,對未按要求開展合規工作的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對造成不良後果的依紀依法問責。對貿易政策合規工作開展較好的單位,將予以表揚激勵,並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意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同時廢止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貿易政策合規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4〕2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