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推動數據跨境流動管理政策落地見效

2024年3月22日,國家網信辦出台《促進和規範數據跨境流動規定》(簡稱《規定》),旨在促進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規定》實施一年來,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企業普遍反響積極。

數據跨境便利化措施及成效

《規定》明確了跨境購物、跨境寄遞、跨境匯款、跨境支付、機票酒店預訂、跨境人力資源管理、境外數據加工等免予申報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的情形,放寬數據跨境流動條件。《規定》出台後,數據出境安全評估項目月均受理數量下降約60%,個人信息出境標準合同月均備案數量下降約50%,預期效果基本實現。

國家網信辦配合相關部門製定金融、汽車等領域數據出境相關指引,發布《數據安全技術數據分類分級規則》(GB/T 43697-2024),公佈《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辦法(徵求意見稿)》,為企業識別重要數據提供參考,明確個人信息出境個人信息保護認證的目的依據、適用情形、認證內容等。

數據出境安全評估效率提升

國家網信辦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建立國家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專項工作機制,持續優化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工作流程。更新發布《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指南》,上線數據出境申報系統,組織6地省級網信辦試點開展數據出境安全預評估,建立外商投資企業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綠色通道機制。目前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平均用時少於30個工作日,相比規定的45個工作日大幅缩减。

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實施

《規定》建立自貿試驗區數據出境負面清單制度,鼓勵自貿試驗區結合實際制定數據出境負面清單。目前,天津、北京、海南、上海、浙江等地自貿試驗區(港)數據出境負面清單已完成備案,對17個領域數據跨境流動發揮促進作用。

政策宣貫及企業合規能力提升

在中國網信網首頁建立“數據治理”專欄,舉辦政策宣講會,發布《中國數據出境合規指引》,開通並公佈數據出境諮詢電話,常態化提供諮詢服務。企業對相關政策的理解把握更加準確、合规能力显著增强。

多雙邊數字治理對話交流

發布《全球數據跨境流動合作倡議》,積極開展多雙邊數字治理合作,探索與有關國家和地區就數據跨境流動建立特殊制度性安排。與歐盟委員會貿易總司、德國數字化和交通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創新科技及工業局、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財政司簽署相關合作備忘錄,促進粵港澳大灣區數據跨境流動。

下一步,國家網信辦將錨定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的目標任務,堅持統籌發展與安全,推動數據出境安全管理政策落地見效,優化完善工作機制,加強政策宣貫,推進數據跨境國際交流合作,指導和幫助企業機構高效合規開展數據出境活動,構建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數據出境安全管理制度體系,助力數字經濟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