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3月18日上午,市場監管總局召開《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專題新聞發布會。其中提到,為提升公平競爭審查質效,強化製度剛性約束,市場監管總局認真總結《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下稱《條例》)施行以來情況,研究制定了《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規範審查程序,加大糾治當前各方反映突出的不當市場干預典型行為,助力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實施辦法》將於4月20日起施行。
文字實錄如下: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女士們、先生們,媒體朋友們,大家上午好!歡迎參加市場監管總局專題新聞發布會。
為提升公平競爭審查質效,強化製度剛性約束,市場監管總局認真總結《公平競爭審查條例》(下稱《條例》)施行以來情況,研究制定了《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下稱《實施辦法》),進一步細化工作要求、規範審查程序,加大糾治當前各方反映突出的不當市場干預典型行為,助力加快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
為方便大家進一步了解這部規章,今天我們邀請到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先生、法規司副司長王丹女士、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女士,請他們介紹有關情況,並回答大家感興趣的問題。
首先,請周智高司長介紹有關情況。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謝謝主持人。各位記者朋友們,大家上午好!很高興參加今天的新聞發布會,就《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和大家作溝通交流。首先,感謝大家一直以來對市場監管部門、對公平競爭政策實施工作的關心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簡要介紹一下《實施辦法》的總體情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深入推進實施公平競爭政策,全面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作出重要部署。李強總理在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中要求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市场监管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在2024年8月1日《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以來,紮實開展重要政策文件公平競爭審查,組織對各地區、各部門公開發布的政策文件進行抽查,向社會公佈舉報受理方式,有力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落地,從源頭防止不當乾預市場競爭,推動國內市場高效暢通和規模拓展。
為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深入實施,保障《條例》執行的規範性和統一性,市場監管總局在《條例》出台後,立即組織開展了《實施辦法》的製定工作。我們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以增強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剛性和可操作性為重點,深入調研了解各地區、各部門在落實《條例》中面臨的突出問題,對各方面反映比較集中的一些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題研究,多次召開部門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座談會、企業座談會、專家論證會進行深入交流研討,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最大程度回應各方關切、最大範圍凝聚各方共識,進一步細化審查標準、規範審查程序、壓實審查責任、強化剛性約束,促進營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切實保障各類經營主體依法平等使用生產要素、公平參與市場競爭。這次《實施辦法》的出台,是健全完善公平競爭制度規則的具體實踐,是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有力舉措,對穩定市場預期、提振企業信心,促進商品要素資源在更大範圍內暢通流動、推動經濟持續回升向好具有重要作用。
《實施辦法》將於4月20日起施行。市場監管總局將著力加強宣貫實施,指導督促各地區、各部門準確理解和把握有關規定,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各項要求嚴格落實到位。在此,也希望各位媒體朋友們一如既往關心和支持我們的工作,幫助加強《實施辦法》內容解讀和實施監督,積極宣傳各地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好經驗好做法,推動公平競爭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共同營造保護和促進公平競爭的良好氛圍。我們相信,隨著《條例》和《實施辦法》的全面落實和深入實施,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公平競爭制度基礎將更加堅實,各類經營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將更加優良。
我先介紹這些情況。接下來,我和我的同事非常高興回答記者朋友的提問。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下面進入提問環節,提問前請媒體朋友先通報一下所在的新聞機構。
人民日報記者提問:《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辦法》從哪些方面對《條例》作出了細化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副司長王丹:《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自去年8月正式施行以來,進一步提升了公平競爭審查的法治化水平,促進了政府行為規範。但由於行政法規層面的規定較為原則,起草單位和市場監管部門在具體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疑惑和問題,亟須細化有關規定,保障《條例》落實的嚴肅性、規範性和統一性。《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实施办法》堅持問題導向,聚焦增強制度的剛性和可操作性,在《條例》的框架下,細化完善了公平競爭審查總體要求、部門職責、審查標準、審查機制、審查程序以及監督保障措施等。主要包括:
一是細化公平競爭審查總體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應當依法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的政策措施範圍。細化了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指導、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的具體職責。壓實文件起草單位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能力建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保障的責任。
二是細化審查標準。將《條例》規定的限製或者變相限制市場准入和退出、限製商品要素自由流動、影響生產經營成本、影響生產經營行為等4個方面19項審查標準細化為66項具體情形,便於市場監管部門和政策措施起草單位準確理解、規範適用。明確沒有對公平競爭影響更小的替代方案及合理實施期限、終止條件的含義,防止例外規定被濫用,損害市場競爭。
三是健全審查機制。在《條例》確定的審查機制基礎上,明確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的方式和範圍,規定涉及社會公眾利益的,應當通過政府部門網站、政務新媒體等便於社會公眾知曉的方式聽取社會公眾意見,聽取關於公平競爭影響的意見可以與其他徵求意見程序一併進行。細化由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起草單位開展公平競爭審查的政策措施範圍和工作程序,規定起草單位不得以送市場監管部門會簽、徵求意見等代替公平競爭審查,強化製度剛性。
四是強化監督保障。《實施辦法》貫徹落實《條例》關於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舉報處理、督查等機制的規定,具體規定了舉報的受理、移送、核查等程序,明確了抽查的方式和抽查結果的運用,細化了督促整改、約談、書面提醒敦促、行政建議等處置措施,並與《反壟斷法》做好銜接,進一步強化責任追究,保障制度落地落實。
總台中國之聲記者提問:從《條例》實施情況看,大家都對公平競爭審查標準非常關注,也擔心在執行中出現不同地方把握不一致的問題,希望能夠作出進一步細化和明確。請問《實施辦法》對此有什麼考慮?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在《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實施過程中,審查標準的把握非常重要,這既關係到《條例》落實的有效性,也關係到《條例》執行的統一性。在起草過程中,我們主要把握了以下幾點:
一是細化“顆粒度”,明確紅線底線。《實施辦法》對《條例》確立的4個方面19項審查標准進行了逐項細化,規定了66項政策措施中不得包含的內容,明確了各項禁止性規定的具體表現形式。比如,《實施辦法》將不得限定經營、購買或者使用特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規定,細化為明確要求或者暗示,限定經營者所有製形式、註冊地或者設定其他不合理條件,設置不合理的項目庫、名錄庫,通過獎勵性或者懲罰性措施限定交易等5種不得實施的具體行為,涵蓋了當前監管執法中發現限定交易問題的主要類型,便於各地區、各部门在审查工作中逐一對照理解和把握。
二是堅持問題導向,回應實踐需求。我們全面總結分析當前不當乾預市場競爭的突出表現,特別是圍繞解決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有關問題,研究細化審查標準,回應社會關切。比如,目前企業對有的地方強制在本地投資經營或者設立分支機構反映較多,《實施辦法》明確規定不得將在本地投資或者設立分支機構作為開展生產經營的必要條件,實施變相強制的行為。又如,在大家普遍關注的政府採購和招標投標領域,《實施辦法》規定不得要求優先採購本地經營者提供的商品,不得將經營者取得業績、獎項榮譽、繳納稅收社保的區域及註冊地址等作為招標、加分條件,並不得用於評價企業信用等級,也不得設置不合理的公示時間、響應時間等。
三是注重政策銜接,保障規則統一。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涉及範圍廣泛,制定市場准入和退出、產業發展、招商引資、政府採購、招標投標、資質標準、監管執法等涉及經營者經濟活動的政策措施,都需要進行公平競爭審查。為此,在《實施辦法》制定過程中,我們注重加強與有關政策制度的銜接,增強制度規則的統一性。比如,在市場准入部分,加強和市場准入負面清單制度銜接,明確了不得在負面清單之外違規制定市場准入性質的負面清單、違規設立准入許可、違規增加市場准入審批環節和程序、違規增設市場禁入措施等具體情形。又如,《條例》禁止違法違規給予特定經營者選擇性、差異化的財政獎勵或者補貼,有的地方在出台經濟促進、招商引資等政策时,對這一要求把握不准,有的搞變通、“打擦邊球”,也有的“一刀切”,一律禁止財政獎補行為。這兩種做法都是不准確的。這次出台《實施辦法》,一方面規定不得以外地經營者將註冊地遷移至本地、在本地納稅、納入本地統計為條件實施財政獎勵或者補貼;另一方面明確了“特定經營者”的內涵,即“在政策措施中直接或者變相確定的某個或者某部分經營者,但通過公平合理、客觀明確且非排他性條件確定的除外”。這樣結合起來,既有利于遏制招商引資恶性竞争行为,同時也有利於加強競爭政策與產業政策協同,推進產業政策由差異化、選擇性向普惠化、功能性轉變,增強政策實施效能。謝謝。
經濟日報記者提問:《公平競爭審查條例》規定,對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政策措施,要由本級人民政府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起草單位開展公平競爭審查。請問這一制度實施以來效果如何?在《實施辦法》中又作出了哪些具体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由市場監管部門會同起草單位對有關重要政策措施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是《條例》作出的一項重大改革。《條例》實施以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對照有關要求,對1.96萬件重要政策文件開展公平競爭審查,一方面有效預防了不當乾預市場競爭的政策措施出台,另一方面也促进起草单位不断深化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理解和把握,推動制度全面落實,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從落實情況看,也有的地方存在對审查范围把不准、審查責任壓不實、審查能力跟不上等問題。為此,《實施辦法》作出了针對性的规定:
一是進一步明確了審查範圍。《實施辦法》規定,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了擬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辦公廳(室)出台或者轉發本級政府部門起草的政策措施;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政策措施,包括提請審議的法律、地方性法規草案等,防止出現漏審情況,確保應審盡審。
二是進一步壓實了審查責任。《實施辦法》從兩個維度對審查責任作出規定:一方面,壓實政策措施起草單位的初審責任,規定起草單位應當在向本級人民政府報送政策措施草案前,提請同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提供有關政策措施草案、起草說明等,嚴格依照審查標准開展公平競爭審查,形成初審意見。另一方面,壓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審查責任,明確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根據起草單位提供的材料開展公平競爭審查,書面作出審查結論;起草單位不得以送市場監管部門會簽、徵求意見等代替公平競爭審查。
三是進一步加強了能力建設。公平競爭審查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對審查能力要求高。為此,《實施辦法》專門規定,市場監管部門應當加強公平競爭審查業務培訓指導和普法宣傳,推動提高公平競爭審查能力和水平;起草單位也要加強公平競爭審查能力建設,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工作保障。同時,《實施辦法》還對加強公平競爭審查信息化建設等作出了規定,強化數字技術賦能,提升審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謝謝。
中國質量報記者提問:2024年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剛性約束”。請問《實施辦法》在落實這項要求上作了哪些規定,以保障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有效實施?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司長周智高:習近平總書記深刻指出,政府行為越規範,市場作用就越有效。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是規範政府行為的重要舉措,加強這項製度的剛性約束,有利於統籌好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的關係,是優化營商環境、有效激發各類經營主體活力的客觀需要,也是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縱深推進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的必然要求。為防止在製度落實中出現責任“虛位”、“形式”審查、制度“空轉”等問題,在《實施辦法》中對加強制度監督保障作出了專門規定,主要體現在“三個機制”:
一是健全責任落實和製度激勵機制。在《條例》基礎上,《實施辦法》一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市場監管總局和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管部門在推動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中的責任,另一方面也對政策措施起草單位嚴格落實公平競爭審查責任作出規定,要求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機制,設置專門的機構和人員,確保職責清晰明確、責任壓實到位。同時,《實施辦法》要求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配合做好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等考核評價工作,強化製度激勵。
二是健全問題發現和核查處置機制。《實施辦法》進一步明確,對違反《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舉報,確定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職責,並對舉報處理時限提出明確要求,有處理權限的市場監管部門原則上要在收到符合規定的舉報材料之日起60日內進行核查並作出結論。總局已經在《條例》實施當日公佈了公平競爭審查舉報受理方式,下一步我們還將整理公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受理方式,進一步暢通舉報渠道,及時回應經營主體關切。同時,健全了政策措施抽查機制,規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在一定區域範圍內開展抽查,也可以針對具體的行業、領域開展抽查,及時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三是健全督促整改和責任追究機制。對通過舉報、抽查等方式發現的違反《條例》規定的政策措施,市場監管部門將督促有關起草單位進行整改。對經督促後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上一級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公平競爭審查中發現存在行業、領域、區域性問題或者風險的,市場監管部門也可以書面提醒敦促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進行整改和預防,點面結合促進行為規範。同時,《實施辦法》細化了責任追究的情形,規定對違反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出台政策措施、拒絕阻礙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有關監督工作、經市場監管部門約談後仍不整改,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向有權機關建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加強行紀銜接,保障制度實施。謝謝。
法治日報記者提問: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既需要事前的公平競爭審查,也需要事後的行政性壟斷執法。請簡要介紹市場監管總局在加強行政性壟斷執法方面還將採取哪些舉措?
市場監管總局競爭協調司副司長趙春雷:公平競爭審查和行政性壟斷執法是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保護公平競爭的兩道重要防線,需要統籌協調、形成合力。《實施辦法》也規定,在公平競爭審查中發現起草單位存在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要按照《反壟斷法》有關規定調查處理。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加大監管執法力度,堅決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一是強化執法辦案,以案促改、以案促治。2024年,市場監管部門聚焦公用事業、工程建設、交通運輸、招標投標等領域,立案調查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案件72件,有力糾治了一批限定交易、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等問題。2025年,我們將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破除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要求,部署開展整治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專項行動,通過總局直接查辦、掛牌督辦、提級辦案、聯合辦案等方式,加大執法辦案力度,依法查處一批重點案件、公開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堅決破除阻礙經濟循環的行政性壟斷堵點。
二是強化綜合施策,提升監管執法效能。市場監管部門建立了反壟斷領域“三書一函”制度,梯次運用提醒敦促函、約談通知書、立案調查通知書、行政建議書等手段,推動政府行為規範。2024年,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開展提醒敦促49次、執法約談32次,提出行政建議8件,有力規範和糾治了不當乾預市場競爭行為。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落實“三書一函”制度,不斷增強監管執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三是強化製度供給,推動加強責任追究。針對預防和製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目前已經形成由1部法律、1部條例、2部規章組成的較為完備的全鏈條製度規則體系。其中,1部法律就是《反壟斷法》,1部條例就是《公平競爭審查條例》,2部規章就是《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实施办法》和《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規定》。目前,我們正在抓緊修訂《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规定》,重點是進一步完善執法程序,強化責任追究,增強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有關草案將適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歡迎大家關注。謝謝。
市場監管總局新聞宣傳司司長王秋蘋:感謝記者朋友們的提問。因為時間關係,今天我們的提問環節就到這裡。如大家還有想了解的其他問題,請會後與新聞宣傳司聯繫。
今天的發布會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本文編選自市場監管總局,FOREXBNB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