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五部門發布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

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其他四部門發布了關於促進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市場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該意見旨在通過法律手段穩步推進綠證強制消費,逐步提高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並使用綠證進行核算。

意見明確提出,到2030年,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業企業和數據中心以及其他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的綠色電力消費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平均水平。國家樞紐節點新建數據中心的綠色電力消費比例應在80%的基礎上進一步提升。此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打造高比例消費綠色電力的綠電工廠和綠電園區,並實現100%綠色電力消費。

意見還強調將綠色電力消費信息納入上市企業的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報告體系,以促進綠色電力消費的透明度和責任性。

綠證市場發展目標

意見設定了兩個階段性目標:

  • 到2027年,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消費與自願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加健全。
  • 到2030年,綠證市場製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綠證市場高效有序運行。

綠證市場供給與消費需求

意見提出了穩定綠證市場供給和激發綠證消費需求的具體措施,包括及時自動核發綠證、提升綠色電力交易規模、健全綠證核銷機制、支持綠證跨省流通等。

在激發綠證消費需求方面,意見明確了綠證強制消費要求,並提出健全綠證自願消費機制,鼓勵相關用能單位提升綠色電力消費比例,並將其納入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和政府採購政策。

綠證交易機制與應用場景拓展

意見還涉及完善綠證交易機制,包括健全綠證市場價格機制、優化綠證交易機制、完善綠色電力交易機制。同時,拓展綠證應用場景,加快綠證標準體系建設,建立綠色電力消費核算機制,並開展綠色電力消費認證。

此外,意見還提出了推動綠證與其他機制有效銜接,包括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壓實至重點用能單位,並使用綠證用於權重核算。

綠證應用國際化

意見強調推動綠證標準國際化,加強國際合作交流,並強化政策宣介服務,以提升綠證對用能企業覆蓋面和影響力,增強企業綠色競爭力。

年份 目標
2027年 綠證市場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強制與自願消費機制健全
2030年 綠證市場製度體系進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