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三部門聯合發布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政策

根據最新政策,中國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聯合發布了關於實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的通知。該政策旨在支持國三、國四排放標準營運貨車的報廢更新,以加快高標準低排放營運貨車的更新換代。

政策明確了對提前報廢老舊營運貨車、提前報廢並更新購置國六排放標準貨車或新能源貨車、僅新購符合條件的新能源貨車的差別化補貼標準。補貼政策將根據報廢車輛類型、提前報廢時間和新購置車輛動力類型等因素實施。已獲得中央其他資金渠道支持的車輛,不納入本次補貼資金支持範圍。

補貼範圍、標準及實施期限

補貼政策的實施期限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資金渠道和撥付方式

資金將通過超長期特別國債直接向地方安排,支持資金按照總體9:1的原則實行央地共擔。東部、中部、西部地區中央承擔比例分別為85%、90%、95%。各省級財政根據中央資金分配情況按比例安排配套資金,省以下經費分擔辦法由省級財政確定。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未用完的中央下達資金額度收回中央。

組織實施

交通運輸部等部門將加強對地方的督促指導,組織各地方落實好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財政部會同交通運輸部對有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動態監控,組織開展績效評價並加強結果應用。

省級人民政府落實老舊營運貨車報廢更新工作主體責任,組織製定實施方案和專項管理辦法,明確相關部門任務分工,細化落實舉措,加強統籌推進,及時撥付資金,確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標任務,並對所報數據信息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補貼申請人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利用不正當手段套取補貼資金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地方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資金審核、分配、撥付過程中,存在違法違紀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報廢更新資金申請、審核和發放程序另行製定。

地區 中央承擔比例
東部 85%
中部 90%
西部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