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发布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其他四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稳步推进绿证强制消费,逐步提高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使用绿证进行核算。
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等行业企业和数据中心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和行业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总量消纳责任权重平均水平。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应在80%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打造高比例消费绿色电力的绿电工厂和绿电园区,并实现100%绿色电力消费。
意见还强调将绿色电力消费信息纳入上市企业的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体系,以促进绿色电力消费的透明度和责任性。
绿证市场发展目标
意见设定了两个阶段性目标:
- 到2027年,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消费与自愿消费相结合的绿色电力消费机制更加健全。
- 到2030年,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绿证市场高效有序运行。
绿证市场供给与消费需求
意见提出了稳定绿证市场供给和激发绿证消费需求的具体措施,包括及时自动核发绿证、提升绿色电力交易规模、健全绿证核销机制、支持绿证跨省流通等。
在激发绿证消费需求方面,意见明确了绿证强制消费要求,并提出健全绿证自愿消费机制,鼓励相关用能单位提升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并将其纳入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和政府采购政策。
绿证交易机制与应用场景拓展
意见还涉及完善绿证交易机制,包括健全绿证市场价格机制、优化绿证交易机制、完善绿色电力交易机制。同时,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快绿证标准体系建设,建立绿色电力消费核算机制,并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推动绿证与其他机制有效衔接,包括将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压实至重点用能单位,并使用绿证用于权重核算。
绿证应用国际化
意见强调推动绿证标准国际化,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并强化政策宣介服务,以提升绿证对用能企业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
年份 |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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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 | 绿证市场交易制度基本完善,强制与自愿消费机制健全 |
2030年 | 绿证市场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全社会自主消费绿色电力需求显著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