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1號——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相關事項》
3月14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11號——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相關事項》,該指引自公佈之日起正式施行。該指引的核心內容在於明確破產重整信息披露的要求,並強化內幕交易的防控措施。
根據指引,上市公司及其破產重整相關方必須及時、公平地披露或提供涉及上市公司破產重整的信息,並確保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當上市公司申請或被申請破產重整時,必須自查是否存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規范運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資金佔用違規擔保情況等,並對外披露。
盈利預測與財務顧問意見
若上市公司的重整計劃涉及盈利預測,必須客觀、審慎,並充分說明盈利預測的合理性及可實現性。同時,上市公司需聘請財務顧問出具專項核查意見。
保密義務與違法活動禁止
指引還明確要求上市公司及相關各方嚴格遵守保密義務,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利用破產重整相關信息從事內幕交易、操縱證券市場等違法活動。
本文編選自“中國證監會”官網,FOREXBNB編輯:李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