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3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该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该指引的核心内容在于明确破产重整信息披露的要求,并强化内幕交易的防控措施。
根据指引,上市公司及其破产重整相关方必须及时、公平地披露或提供涉及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的信息,并确保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当上市公司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时,必须自查是否存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信息披露或规范运作等方面的重大缺陷、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情况等,并对外披露。
盈利预测与财务顾问意见
若上市公司的重整计划涉及盈利预测,必须客观、审慎,并充分说明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及可实现性。同时,上市公司需聘请财务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
保密义务与违法活动禁止
指引还明确要求上市公司及相关各方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破产重整相关信息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违法活动。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FOREXBNB编辑:李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