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報導,光銀國際在其研究報告中指出,港交所計劃在2024年底發布一份關於優化首次公開招股(IPO)市場定價及公開市場的諮詢文件,該文件提出了降低公開發售回撥機制上限的建議,並設定了三個月的徵求意見期,直至3月19日。總體來看,對於調整回撥機制,市場存在不同的聲音。支持者認為新機制將為發行人提供更大的靈活性,吸引更多優質企業赴港上市;而反對者則認為,新機制會減少散戶投資者的參與度,導致投資者受損,同時也會損害部分券商的利益。
以下是光銀國際的主要觀點:
01.港交所提出了兩種新的方案。
在現行的回撥機制下,新股發售通常安排10%供公開認購(面向散戶投資者),90%供國際認購(面向機構投資者)。根據超額認購倍數,公開認購的比例最多可以回撥至50%。香港股市特有的回撥機制始於1998年,當時設立的背景是1997年散戶投資者佔香港股市成交額的53%,為了滿足散戶投資者對新股的認購需求,通過回撥機制提高散戶的中籤機會。根據諮詢文件,港交所提出了兩個方案:一是將公開認購的初始份額設定為5%,回撥上限最高可達20%;二是將公開認購的初始份額設定在10%至50%之間,但不設回撥機制。
02.新的回撥機制更符合當前投資者結構。
一方面,隨著資本市場的發展,香港市場散戶投資者的成交額佔比已降至15%以下,新的市場結構使得機構投資者與散戶投資者的分佈更加均衡。機構投資者作為市場的定價者,擁有更高的議價權,更多機構投資者參與議價有助於確保發行價反映市場的真實需求,降低新股發行價過高或破發的風險,同時保護散戶的利益。另一方面,從香港新股集資市場來看,新機制為發行人提供了更大的靈活性,有利於吸引更多優質企業赴港上市。
03.散戶投資者的新股參與度可能會降低。
然而,在新的回撥機制下,散戶投資者的新股參與度可能會降低,進而影響中小券商的盈利能力。如果回撥上限調整為20%,意味著散戶投資者能夠購買新股的最大比率將減少30%。對於新股項目,大多數券商提供零利率保證金交易,在保證金收入較低的情況下,券商的收入主要依賴於客戶抽中新股後收取的1%經紀佣金以及賣出時的佣金。新的回撥機制導致散戶投資者的中籤概率降低,從而減少券商的佣金收入。部分中小券商的新股項目可能無法實現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