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中證協就《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管理指引(試行)》正在徵求意見,這是日前中證協《首次公開發行證券網下投資人分類評估與管理指引》及其配套文件的框架內容之一。
中證協建立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管理制度,將具有示範作用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列入“白名單”,並實施動態調整,建設高品質網下投資者隊伍。“白名單”是中證協對網下專業機構投資人過往參與首發證券網下詢價及申購業務狀況進行分類管理的聲譽管理機制,並非對金融機構的綜合業務評價,也不代表中證協對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未來經營狀況及業務開展情況的綜合判斷。“白名單”不得用於廣告、宣傳、行銷等商業目的。
實際上,全面註冊制改革落地以來,相關制度安排運作整體平穩有序,市場化發行定價功能逐步發揮,但“高價超募”現象時有發生,引發市場廣泛關注。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發揮資本市場功能,“科創板八條”聚焦強監管防風險促進高品質發展主線,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提出進行深化發行承銷制度試點,加強詢報價行為監管,研究建立網下專業投資者“白名單”制度等具體措施。長遠來看,以更好發揮大型金融機構的示範帶動作用,著力建構優勝劣汰的良好市場生態。
中證協每年開展一次“白名單”分類管理,評價期間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涉及的財務數據、業務資料原則上以上一年度經審計的報表及公開資訊為準。在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範圍內試辦先行,逐步將“白名單”推廣應用到其他類型市場機構,並從聲譽約束起步,逐步發揮專業機構投資者在促進市場資源配置。
具體來看,“白名單”的核心內容得以初步明確。
要點一:哪些機構能進入“白名單”?
符合下列條件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可自主申請進入“白名單”:
(一)具備良好的綜合經營管理能力,在上一年度監理評級中,網下投資者達到A級或相當層級以上的;
(二)具有良好的股票投資管理能力,最近連續兩季管理的中國境內主動權益類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基本退休保險基金、保險資金、年金基金帳戶總資產以及自營投資帳戶股票總市值達到300億元以上;
(三)具有獨立的股票研究能力,且具有兩年以上主動式股票研究、投資經驗的中國境內研究人員、基金經理、投資經理數量合計達到30人以上;
(四)最近十二個月內,包括但不限於未受到刑事處罰,未因權益投資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重大違規行為被相關監理機關採取行政處罰、行政監理措施或被相關自律組織採取書面自律管理措施、紀律處分,未被列入關註名單、異常名單,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經營異常名錄、市場監督管理嚴重違法失信名單,未發生重大經營風險事件、未被依法採取命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接管、行政重組等風險處置措施,未因自身不當行為引發負面輿情關注或被投訴、檢舉並造成較大不良影響,未出現不配合相關監理部門、自律組織等行政和自律監管的情況;
(五)法律、行政法規、證期會和中證協要求的其他條件。
申請主體應依中證協要求提交申請資料,並提交承諾函,保證申請資料真實、準確、完整。
要點二:“白名單”有何優勢?
中證協會同證券交易所持續追蹤監測“白名單”網下投資者在業務開展、合規風控等方面的情況,引導其持續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白名單”分類管理情形供相關監理部門、自律組織等在分類監管、自律管理等工作中參考使用,並給予適當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在首發證券網下配售時,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依照有關監管規定、自律規則優先向“白名單”網下投資者及其相關配售對象進行配售。
同時,中證協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對“白名單”網下投資者採取下列激勵措施:開通網下投資者註冊綠色通道、減免資訊報送要求;在入會、登記、備案、註冊、業務創新安排等工作中,提供優先辦理、簡化程序或材料等服務;選任專家或專業委員會委員時優先考慮“白名單”機構的工作人員;將“白名單”分類管理所列證券公司計入執業聲譽資訊庫;中證協認為有必要採取的其他措施。
觀點三:如何進入“白名單”?
中證協對符合資格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提出的申請予以受理,並發放問卷,按照《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白名單”考核指標》進行篩選,将具有示范作用的網下專業機構投資者列入“白名單”。
整體來看,申請主體基準分為100分。中證協在基準分的基礎上,根據申請主體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業務類型、業務開展狀況、人員隊伍建設狀況、合規風控狀況等方面狀況,進行相應加分或扣分以確定申請主體的得分。
申請主體積極推動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表現、營造良好產業生態環境、積極落實專案監理工作等,可以給予相應加分。
加分事項一覽
申請主體的董事、監事、高階主管以及基金經理、投資經理人因對公司權益投資交易業務、資產管理業務負有責任,被司法機關採取刑事處罰,被金融監理部門、採取行政處罰、行政監理措施,被相關自律組織採取紀律處分、自律監理措施的,應給予相應扣分。
另外,中證協可以根據投資者網下詢價和申購業務開展情況,結合上一年度監理評價與監理重點,依調整項明細對分類管理情形進行修正,依照投資者所屬行業類型事先確定進入“白名單”的各類投資人比例,並依申請主體得分的分佈情形,具體確定進入“白名單”的投資者數量。
本文轉載自“財聯社”,FOREXBNB編輯:李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