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2月6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室印發《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方案中提出,加速業務轉型升級。豐富新能源車險產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研究推出推動新能源車險高品質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引導產業加大科技投入,強化科技賦能,加速線上化、數智轉型。夯實財險業數據基礎,深化數據應用,打造數據資產。加強對智慧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健全完善財險服務流程與標準。加強財險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行銷宣傳和資訊揭露,提升理賠服務質效,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
方案中提到,強化市場准入退出監管。強化股權穿透式監管,運用大數據加強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行為等方面的實質審查,加大違規股東通報及清退力度。嚴把董事長、總經理等關鍵人員准入關,嚴格落實董事及高階主管履職評價、履職監理制度,強化履職行為約束。健全財險分支機構准入退出機制,優化財險機構區域佈局。堅持保險保障本源,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實施產品智能化審核,堅決淘汰問題產品。
方案中提到,支持符合資格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資格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佈局,支持在華外資財險公司高品質發展。穩健擴大再保險供給。加速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擴大境內外再保險市場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探索監理規則互認。探索相關財險業務互聯互通,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
原文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室印發
《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進改革推動財險業
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金融監理局,各財產保險公司、再保險公司、保險專業中介機構,銀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銀保傳媒公司,保險業協會、保險學會、精算師協會、保險資管業協會:
經金融監理總局同意,現將《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改革推動財險業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室
2024年12月5日
關於強監管防風險促進改革推動財險業
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和《國務院有關加強監理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現就強監理防風險促進改革推動財產保險業(以下簡稱財險業)高品質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及相關文件要求,全面加強財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深化財險領域改革,促進財險業高品質發展,服務金融強國建設。
未來五年,財險業維持平穩成長,風險防範能力、保障廣度深度、綜合實力逐步增強,初步形成結構合理、治理良好、競爭有序的財險市場體系。
二、全面監管嚴格監管
(一)強化市場准入退出監管。強化股權穿透式監管,運用大數據加強股東資質、資金來源和行為等方面的實質審查,加大違規股東通報及清退力度。嚴把董事長、總經理等關鍵人員准入關,嚴格落實董事及高階主管履職評價、履職監理制度,強化履職行為約束。健全財險分支機構准入退出機制,優化財險機構區域佈局。堅持保險保障本源,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實施產品智能化審核,堅決淘汰問題產品。
(二)推動分級分類監管。健全財險監理評等評估及分類監理制度,完善評等評量結果運用相關規則,體現扶優限劣導向。突顯重點分級監管,加強產業重要性財險公司持續監管,對風險隱患較大財險公司實施高強度監管,研究提級監理相關程序。探索區分業務範圍實施分類監管,在公司治理、機構設立、業務經營等相關面向研究推出差異化監管舉措。
(三)從嚴整治違法違規行為。加強關聯交易和資金運用監管,重點整治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輸送利益、透過多層嵌套投資規避監管隱匿風險等議題。加強數據真實性監管,強化非壽險業務準備管理,夯實經營數據基礎。完善財險重點領域業務經營規則,強化承保理賠監理,重點整治虛假承保、虛假理賠、虛假退保、虛列費用、虛掛保費以及侵害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等突出問題。堅持嚴查重處及機構人員雙罰,推進行刑銜接。強化公司對違法違規問題嚴肅內部追責問責。
(四)健全審慎監理制度規則。完善財險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監理法規制度。健全財險領域統計制度與指標體系,建構跨部門資料共享機制。強化財險監理法規制度落地執行與效果評估。
三、切實防範化解風險
(五)增強資本補充能力。持續強化“報行合一”監管,推動產業降本增效,提升內源性資本累積能力。研究優化股東資格和持股比例要求,增強外源性資本補充吸引力。支持財險機構增資擴股及發行資本補充工具,增強抗風險能力。
(六)健全監測預警體系。強化宏觀經濟情勢分析,做好財險運轉趨勢的動態研判。加強監測力度,緊盯風險苗頭,加強新型態業務及業態監管。研究建立財險風險預警規程,強化對公司治理缺陷、經營持續虧損、資產負債錯配、償付能力瀕臨不足公司的風險預警。強化風險隱患排查,推動建立風險監測檔案清單,對風險早識別、早預警、早暴露、提早處置。
(七)完善風險防範化解處置機制。健全具有硬約束的財險風險早期修正機制,明確對風險機構早期糾正的觸發情況和具體措施,有序處置存量風險,堅決遏制增量風險。建立權責一致、激勵約束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制,壓實財險機構風險處置主體責任,落實地方黨委政府風險處置屬地責任,強化中央金融管理部門監理責任。規範履職行為,強化履職監督,對在強監管、防風險等工作失責的,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健全處置成本分擔機制,依法推動問題機構股東優先吸收風險損失。
(八)豐富風險化解處置方式。督促問題機構必要時啟動實施恢復和處置計劃。鼓勵財險公司合併重組,支持有條件的機構“遷冊化險”,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出清風險。對風險大、不具持續經營能力的財險機構,依法開展市場退出,研究相關配套政策。規範風險處置流程,依法有序進行處置工作。加強行政司法銜接,更好發揮司法程序定分止爭、加速風險出清作用。
四、深化改革推動開放
(九)把好機構發展定位。深化黨建與公司治理有機融合,鼓勵機構專業化、精細化、集約化發展。支持大財險公司做優做強,帶頭服務實體經濟與維護市場秩序。強化政策性財險公司職能定位,落實國家戰略。鼓勵中小財險公司結合自身資源禀賦與經營優勢,走差異化發展道路。引導網路財險公司、相互財險組織與自保公司規範發展。實施保險中介清虛規範提質行動,發揮保險中介的積極作用,提升專業化能力。
(十)加速業務轉型升級。豐富新能源車險產品,優化市場化定價機制,研究推出推動新能源車險高品質發展的政策措施,持續深化車險綜合改革。引導產業加大科技投入,強化科技賦能,加速線上化、數智轉型。夯實財險業數據基礎,深化數據應用,打造數據資產。加強對智慧駕駛、低空經濟、量子科技等新領域新賽道保險研究應用。健全完善財險服務流程與標準。加強財險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規範行銷宣傳和資訊揭露,提升理賠服務質效,完善消費投訴處理機制。
(十一)提升風險管理能力。引導財險業優化定價模型、方法和工具,加強產品定價管理,探討建立財險產品服務創新保障機制。防範數據、模型、演算法風險,強化網路和資料安全管理,做好客戶資訊保護。督促財險公司完善資產負債管理體系,防範資產負債錯配風險。鼓勵財險公司運用大數據、人工智慧、物聯網、衛星遙感等技術,進行風險減量服務。支持財險公司參與設立服務平台或風險實驗室,加強安全技術、防災技術等基礎研究,積極融入各類產業標準建設,提高在產業鏈中的競爭力。加強專業人才隊伍培養,壯大財險精算隊伍,培養風險管理工程師隊伍。
(十二)推進高水準對外開放。支持符合資格的境外金融機構投資我國財險市場,鼓勵符合資格的中資財險公司優化境外佈局,支持在華外資財險公司高品質發展。穩健擴大再保險供給。加速上海國際再保險中心建設。擴大境內外再保險市場交流合作。積極參與國際規則制定,探索監理規則互認。探索相關財險業務互聯互通,支持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發展。
五、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十三)服務新質生產力發展。推動建立科技保險體系,完善配套支援措施。優化首台(套)首批保險補償政策機制。鼓勵在國家重點支持領域發揮共保體等保險機製作用,提升保險保障能力。豐富研發、中試、智慧財產、網路安全等領域保險供給。優化綠色保險高品質發展政策,探索建立綠色保險創新服務體系,鼓勵財險業綠色低碳運營。推廣再製造件在保險領域的應用。
(十四)促進城鄉融合發展。擴大完全成本保險和收入保險試點,開發滿足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產品,推動農業保險“擴面、增品、提標”,著力建構多層次農業保險體系。研究房屋保險體系,探索推廣新型家庭財產保險。強化綜合運輸大通道保險供給,支援多式聯運“一單制”保險,鼓励开展公路灾毁保險,完善交通和管道等领域保險保障。丰富新市民和银发经济领域保險。加速發展各類雇主、大眾、產品、职业等责任保險,滿足傳統領域和新興領域的保障需求,支持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十五)保障國家重大戰略。主動對接區域協調發展、主體功能區等重大策略的風險保障需求,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服務。加速發展航運保險,提高航運保險承保能力和服務水平。支持相關地區進行國際道路運輸風險分散機制研究探索。鼓勵業者提升國內貿易信用險承保能力,助力提高內外貿一體化水平。推動優化承保理賠條件,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強化對“走出去”企業風險保障。鼓勵“一帶一路”再保險共同體升級產品服務,提升中資海外利益特殊風險保障水平。發揮財險業保障專案產業風險的優勢,研究拓寬資金運用管道,探索發展保投連結新模式,為重大項目、重點產業提供一攬子風險管理及金融服務。強化對民营经济的保险保障。
(十六)支持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推動建置涵蓋基礎層、擴充層、補充層的多層次巨災保險保障機制,擴大綜合巨災保險試點。強化以再保險和風險證券化為核心的風險轉移機制,支持符合資格的保險機構在香港發行巨災債券等保險連接證券。研究完善颱風、洪水、地震等巨災風險模型。探索氣候風險量化標準,積極發展氣候保險,提高天災保險保障水平。健全保險緊急服務機制,增強事前防災減災、事中應急救災、事後及時賠償結合的保防減救賠一體化服務能力。完善災害事故理賠服務規範,加強與救援施救、汽車維修等產業溝通協作,優化事故調查、災後賠償、預付工作。探索警保連動方式,推廣交通事故“互碰快賠”等快速處理機制與大災互認車輛損失檢驗機制。
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十七)加大政策支持力道。密切與相關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溝通協調,爭取對關係國計民生和國家重大戰略有關財險業務的政策支持。推動財險領域法治建設,強化司法與監理協同治理。推動完善民事賠償法律制度和侵權責任法律體系,支持重點領域推出強制保險制度。支持國家保險創新試驗區、示範區建設。
(十八)強化金融文化建設。實踐中國特色金融文化。引導財險公司建立正確的經營觀、業績觀、風險觀,堅持穩健審慎經營。鼓勵財險業豐富文化建構載體、形式和內容,打造特色精品金融文化品牌。加強財險理論研究,強化政產學研究連結,促進理論研究創新發展。
(十九)凝聚高品質發展合力。加強央地協同,發揮部門、地方、行業的積極作用。強化資料治理,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整合建立共享資料庫,為財險業經營管理及相關公共服務等提供數據支持。發揮銀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等基礎建設與保險業協會、保險學會、精算師協會、保險資管業協會等行業組織的作用,為財險監理和改革發展提供支撐。
(二十)提升全社會財險保障意識。鼓勵運用保險機制分擔公共治理任務。加強財險宣導教育活動,做好財險政策解讀與宣傳引導,培育公眾風險防範及保障意識。鼓勵財險業加強與保險消費者有效互動,以優質服務提升產業形象。
本文編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FOREXBNB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