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香港交易所宣布,將於11月15日推出香港交易所虛擬資產指數系列,為虛擬資產這個快速興起的資產類別提供可靠的基準價格,支持香港發展成為亞洲領先的數位資產中心。有關指數系列的設計和計算方法的更多細節將適時公佈。這意味著香港在發展虛擬資產領域中邁出重要一步。

1 香港虛擬資產發展歷程

虛擬資產也稱“加密資產”,以去中心化貨幣單位為主,包括比特幣、以太坊等一種數位貨幣。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对加密資產监管的指导思想在近年来发生转变。

從早前各國政府對數位貨幣漠不關心,到後來聯合圍剿,再到數位貨幣在離岸中心苟延殘喘,最終至進入2024年,隨著美國證監會批准數位貨幣實體ETF開始,標誌著人類對數位貨幣這個新事物的態度由打壓轉變為接受,甚至擁抱。就連曾經認為比特幣“一文不值”的美國前總統川普,都在今年7月聲稱自己“如果當選,會把比特幣當作國家儲備貨幣,建立比聯儲”。可見科技改變未來的力量。

香港在數位貨幣領域,起步較早,近年來發展步伐明顯加快。我們有必要簡單整理香港將虛擬資產納入監管範疇的歷程。

2017年9月,釋出《關於首次代幣發行的宣告》:ICO需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申請執照;2017年12月,釋出《致持牌法團和註冊機構的比特幣期貨合約和加密貨幣相關投資產品的通函》;2019年11月,香港開始對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監管,要求獲得執照的CEX才能給投資者相應服務。

2022年6月,數位貨幣、Web3、NFT等概念明顯出現泡沫,港府推出《提醒投資者註意NFT風險》的公告,提到大部分的NFT都擬代表其相關資產。2022年10月,庫務局發布《香港虛擬資產發展政策宣告》,表達了香港對虛擬資產仍持開放包容的態度。

2022年12月,香港立法會通過《2022年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修訂)條例》;2023年1月,發布《加密資產和穩定幣討論檔案》,要求穩定幣應全額支援和允許面值贖回;2023年2月,香港证监会發布了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商的拟议监管要求的咨询档案。

2023年6月,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發牌制度開始實施,標誌著香港對數位貨幣及其交易相關產業納入了牌照監管的範疇。隨後2023年8月,香港政府宣布掛牌交易所可以對散戶銷售。

2024年1月,港府發布《2024至2026年的策略重點》指出,將以加密資產為中心的科技創新作為發展重點。

2024年7月18日,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發布了穩定幣監管沙盒參與名單,京東、圓幣、渣打成為首批參與企業;7月28日,由小米集團及尚乘集團(GET)合資設立的香港虛擬銀行天星銀行也在官方網站宣布,已与京東集团旗下京東币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JING DONG Coinlink)達成穩定幣發行人沙盒合作,引發市場的遐想。

從2022年11月香港發布《有關虛擬資產在香港發展的政策宣言》至今近兩年的時間,香港虛擬資產合規交易所開放散戶開放;比特幣和以太坊的現貨ETF獲批上市交易;一批加密原生項目湧入香港,選擇在香港設立分部。這意味著香港虛擬資產產業的發展正在穩步推進中。

2 詳解香港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牌照制度

自2023年6月1日,香港正式實施了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irtual Assets Service Provider, VASP)牌照制度。根據這項制度,所有在香港經營的虛擬資產交易所必須向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申請並持有執照。VASP須符合一系列合規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反洗錢(AML)和打擊恐怖主義融資(CTF)規定、資金安全、客戶資產隔離、審計與報告、合適的內部控制等。

而對於營運虛擬貨幣交易所(CEX),根據香港證監會公佈的檔案要求如下:CEX平台業者,須時刻維持不少於500萬港幣的繳足股本(即繳足股本最低金額);平台業者应在私人金钥管理方面设立并实施严格的内部监控措施及管治程式,藉以確保安全地產生、儲存及備份所有加密種子及私人金鑰,種子及私人金鑰均於香港儲存。

自去年正式啟動VASP牌照制度以來,香港證監會網站顯示,已收到22家公司提交的CEX營運執照申請,其中包括OKX、Bybit、Bullish、Crypto.com、火幣HK和Matrixport HK等,目前只有OSL和HashKey兩家獲得了加密貨幣交易牌照。

平台業者應在香港持有具有充分流通性的資產,例如現金、存款、國庫券和存款證(但不包括虛擬資產),其金額應至少相當於平台營運者按持續基準計算的12個月實際營運開支;平台業者應在私人金鑰管理方面設立並實施嚴格的內部監控措施和治理程序,以確保安全地生成、儲存和備份所有加密種子和私人金鑰,並確保這些種子和私人金鑰均儲存在香港。

2024年9月26日,香港證監會發布《證券業財務回顧》顯示,證券業的虛擬資產交易活動,在2024年上半年共產生了7700萬元的收入。同時,根據證監會與金管局的聯合調查,2023年經持牌機構處理的非交易所買賣投資產品的交易額達1238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另據Chainalysis報告,過去一年,香港的虛擬資產交易量年增了86%,虛擬資產採用率在東亞地區領先。

香港正加速加密貨幣監管體系的建設,以提升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以實現香港成為加密貨幣中心的目標。預計未來幾年,香港的穩定幣和加密貨幣交易所監管將進一步完善和深化。

3 香港虛擬資產ETF有哪些?

目前,香港總共由3家基金公司,按比特幣與以太坊各一隻,推出了總共6只虛擬貨幣ETF在港交所上市,可以按照類似股票的方式進行交易。他們分別是:

華夏比特幣ETF(03042);

華夏以太坊ETF(03046);

嘉實比特幣ETF(03439);

嘉實以太坊ETF(03179);

博時Hash Key比特幣ETF(03008);

博時Hash Key以太坊ETF(03009)。

像這只華夏比特幣ETF,於今年4月底上市,走勢與比特幣重合度較高。今日盤中成交金額為819萬港幣。自上市以來月均成交額為2.7億港幣。

華夏基金同期推出的以太坊ETF,走勢也是高度跟以太坊。今日成交額101萬港幣,自上市以來月均成交額在5000萬港幣左右。在6只ETF中,華夏基金的兩檔目前市場成交額最高,嘉實與博時成交額較低。且追蹤比特幣的3只ETF成交金額遠高於追蹤以太坊的三隻。這是由於比特幣的行情走勢比以太坊強勁。

4 虛擬資產OTC交易:香港v.s.新加坡

說到虛擬資產交易這個主題,就離不開香港與新加坡在東南亞地區作為全球金融中心的地位之爭,而虛擬資產作為金融業發展的一個未來重要的趨勢,兩座金融中心城市在該領域的競爭自然是不可避免。本文為您整理香港與新加坡在虛擬資產、數位貨幣交易領域的監管法律法規的差異,以及監管思維和理念的異同。

香港:

香港的加密貨幣監理由證監會(SFC)負責,主要法規包括《反洗錢及反恐怖主義融資條例(AML)》。

在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台(Virtual Assets Trading Platform, VATP)需要強制許可,並設置待許可製度,並且有嚴格的合規要求。反洗錢方面,香港必須遵守AML規定的反洗錢條例,注重客戶資產保障和KYC流程。SFC監管場外交易活動,VATP必須遵守嚴格的監管標準以保護客戶。

近期香港在AML下加強了監管,注重合規和投資者保護,從非法管道攔截資金。面對未來的挑戰,香港需要平衡市場發展與投資人保護,確保監管環境適應不斷變化的市場。

目前,香港的加密貨幣找換店非常活躍,很多店家提供場外交易(OTC)服務,這些交易通常涉及大額資金,客戶可以在店內以現金或其他形式購買和出售虛擬資產。目前在香港,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開設OTC虛擬資產店鋪,這在香港現行的虛擬資產監管框架中存在著一定的漏洞。

關於OTC虛擬資產業務運營商的主要要求包括:(i)如果經營實體 OTC虛擬資產業務:在香港有適合經營的場所;(ii)如果經營線上 OTC虛擬資產業務:在香港有管理辦公室、通訊地址及帳簿及記錄存放地點;(iii)僱用至少一名合格的合規官;(iv)僱用至少一名合格的反洗錢報告官;(v)擁有合適的企業結構,並有經驗豐富且知識淵博的人員經營業務;(vi)以誠實、公平、盡職的態度經營業務;(vii)實施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包括AML/CFT方面的政策和程序;(viii)保持交易和資金流動記錄,並提供業務使用的相關錢包的完整清單。

根據提議,從香港海關取得執照的OTC虛擬資產業務將不得進行虛擬資產之間的轉換,但允許提供虛擬資產與法定貨幣之間的轉換服務。如果業務需要進行法定貨幣之間的轉換,則還需在香港獲得貨幣服務業者(Money Service Operator)的牌照。

這些提案也為零售投資者提供了保護措施,OTC虛擬資產業務不得提供零售投資者在SFC許可的VATP上無法買賣的虛擬資產,也不得提供非由香港金管局(HKMA)許可的稳定币发行者发行的虚拟资产。對於符合香港專業投資者資格的人員,這些限制則不適用。在提議生效後,現有的OTC虛擬資產業務需要在六個月的過渡期內行動。在此期間,他們只有在過渡期前三個月內提交了牌照申請,才能繼續運營。

新加坡:

新加坡的加密貨幣監理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負責,主要依據《支付服務法(PSA)》進行監管。提供任何便利加密資產OTC交易的平台可能被視為提供加密貨幣服務,並受PSA監管。

例如,以下與加密貨幣相關的服務目前根據PSA被規範為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i)購買或銷售加密貨幣;(ii)設立或經營加密貨幣交易所;(iii)參與並提供與發行者提供和/或銷售加密貨幣相關的金融服務;(iv)從一個加密貨幣地址轉移或傳輸加密貨幣;(v)引導(或试图引導)任何人購買或銷售加密貨幣(而無需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實際存取任何資金或DPT)。

如果一家公司在新加坡提供加密貨幣服務,那麼它將需要獲得以下兩類主要牌照之一:(i)標準支付機構執照(Standard Payment Institution)或(ii)主要支付機構牌照(Major Payment Institution)。對於標準支付牌照,指定的門檻是指在一個日曆年內月均接受、處理或執行高達新元3百萬的加密貨幣交易。

相比之下,如果一家公司打算提供沒有交易量或資金上限的加密貨幣服務,它應申請主要支付機構牌照。這意味著,如果一家公司在一個日曆年內透過其加密貨幣服務的所有交易的月均總值超過新元3百萬的門檻,則需要主要支付機構牌照。考慮到PSA旨在保障支付服務交易,申請提供加密貨幣服務牌照的過程可能會非常漫長和繁瑣。

反洗錢方面,PSA要求遵守AML/CFT程式,嚴格的客戶盡職調查和交易監控。MAS根據PSA監管場外交易,確保做市商和場外交易平台有具體要求。近期發展方面,MAS引入了更嚴格的DPT服務提供者規定,強調其管轄服務的合規性。未來,新加坡將尋求監管的清晰度,應對加密貨幣相關的風險,同時促進創新。

5 其它

另外,近期香港特區政府發表了金融市場應用AI政策宣言。內容包括香港採取雙軌模式,促進金融服務業採用及發展人工智慧,並同時應對網路安全、資料隱私及智慧財產權保障等潛在的挑戰。

而在香港與內地跨境支付,今天也有最新進展。香港金融管理局總裁餘偉文今日(28日)表示,預計明年年中試行內地跨境支付和“轉數快”(FPS)。總之,疫情後香港為了重返亞洲金融中心地位,做出了相當多的努力,也收到了許多成效。相信在祖國的堅強後盾的支持之下,香港的前景會越來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