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 促进高质量发展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行为,更好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办法》提出了政策“组合拳”,包括财政支持、绩效考核、银担合作和信息共享等政策体系,以促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高质量发展。

政策背景与环境

政府性融资担保具有“增信、分险、中介”功能,是解决小微企业、“三农”等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办法》的出台基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明确部署,以及政府性融资担保在支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增信方面的积极成效。

近年来,财政部出台了系列配套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提质。2024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达到1.41万亿元,同比增长7.7%,累计合作业务规模超5.5万亿元,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支持的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

《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三条,涵盖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各个方面。主要内容包括:

  • 总则:强调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准公共定位,坚守服务初心,弥补市场失灵。
  • 经营要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出聚焦主责主业、大力支持就业创业等要求。
  • 政策支持:从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面提供支持。
  • 绩效考核:地方财政部门牵头设置考核指标,重点考核支小支农等情况。
  • 监督管理: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和追责处罚力度。

政策亮点

《办法》的亮点包括:

  • 突出主责主业:聚焦服务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经营主体。
  • 突出加力支持:通过资金扶持、信息共享、差异监管等方式,为机构可持续经营提供保障。
  • 突出就业优先:积极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
  • 突出部门协同:明确相关部门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发展的职责和路径。

政策支持举措

《办法》提出了以下政策支持举措:

  • 加大财政支持:通过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担保费补贴等方式,助力政府性融资担保增强资本实力。
  • 强化绩效考核:重点考核支小支农业务规模、服务质量、风险管控等情况。
  • 优化银担合作:推广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模式,提高融资担保服务效率。
  • 加强信息共享: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搭建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服务平台,提供风险监测等信息支撑。

风险防控要求

《办法》在风险防控方面提出了以下要求:

  • 严格准入机制:由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定期更新、动态调整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
  • 压实机构主体责任: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严格控制担保代偿风险。
  • 完善代偿核销政策:参照金融企业不良资产处置、呆账核销管理有关规定,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快处置代偿资产。
  • 强化部门协同监管:建立监管协作机制,实施差异化监管,建立分级预警机制。
年份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业务规模(万亿元) 同比增长率(%) 累计合作业务规模(万亿元) 平均担保费率 支持的经营主体综合融资成本
2024年 1.41 7.7 5.5 低于1% 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