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合交易所谴责花样年控股集团及彩生活服务集团违规行为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日对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01777)和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01778)及其前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潘军先生等九名董事发出谴责声明,指出这些公司在未通知股东的情况下出售邻里乐,违反了《上市规则》。潘军先生承认,所有磋商、执行借款以及决定彩生活拖欠借款的行为都是他一人所为,无视了公司的内部监控政策,导致公司违反规定。
被谴责的董事包括:
公司名称 | 董事姓名 | 职位 |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潘军 | 前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陈新禹 | 前执行董事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曾宝宝 | 非执行董事及前执行董事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柯卡生 | 前执行董事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张惠明 | 前执行董事 |
花样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郭少牧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吴庆斌 | 前非执行董事 |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许新民 |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 |
彩生活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朱武祥 |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 |
除了潘军先生外,所有上述董事均被要求完成相关培训。
违规行为细节
花样年及彩生活因流动资金问题,计划出售其附属公司邻里乐。在与买方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后两天,彩生活与买方签订了短期借款协议,并以邻里乐的权益作为抵押。由于彩生活未能按时偿还借款,买方根据协议要求彩生活转让邻里乐。实际上,这些公司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出售了邻里乐,且未获得股东批准,违反了《上市规则》。
其他董事在转让邻里乐后不久才得知借款及被迫转让邻里乐的情况。尽管花样年及彩生活董事会的部分成员曾提出疑虑,被谴责的董事并未对这些交易或公司遵守《上市规则》提出质询或寻求进一步资料,他们认为公司当时需要紧急融资,且没有质疑潘军先生的行为,包括隐瞒借款协议和无视内部监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