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合交易所譴責花樣年控股集團及彩生活服務集團違規行為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近日對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01777)和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01778)及其前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潘軍先生等九名董事發出譴責聲明,指出這些公司在未通知股東的情況下出售鄰里樂,違反了《上市規則》。潘軍先生承認,所有磋商、執行借款以及決定彩生活拖欠借款的行為都是他一人所為,無視了公司的內部監控政策,導致公司違反規定。

被譴責的董事包括:

公司名稱 董事姓名 職位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潘軍 前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陳新禹 前執行董事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曾寶寶 非執行董事及前執行董事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柯卡生 前執行董事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張惠明 前執行董事
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郭少牧 獨立非執行董事
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吳慶斌 前非執行董事
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許新民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
彩生活服務集團有限公司 朱武祥 前獨立非執行董事

除了潘軍先生外,所有上述董事均被要求完成相關培訓。

違規行為細節

花樣年及彩生活因流動資金問題,計劃出售其附屬公司鄰里樂。在與買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後兩天,彩生活與買方簽訂了短期借款協議,並以鄰里樂的權益作為抵押。由於彩生活未能按時償還借款,買方根據協議要求彩生活轉讓鄰里樂。實際上,這些公司在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售了鄰里樂,且未獲得股東批准,違反了《上市規則》。

其他董事在轉讓鄰里樂後不久才得知借款及被迫轉讓鄰里樂的情況。儘管花樣年及彩生活董事會的部分成員曾提出疑慮,被譴責的董事並未對這些交易或公司遵守《上市規則》提出質詢或尋求進一步資料,他們認為公司當時需要緊急融資,且沒有質疑潘軍先生的行為,包括隱瞞借款協議和無視內部監控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