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FOREXBNB報道,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提醒市民對一些未在香港獲得牌照的境外加密資產機構保持警惕。這些機構在香港自稱“銀行”或在介紹其產品或服務時使用“銀行”一詞,可能違反了《銀行业条例》。金管局注意到,有兩家未在香港獲得牌照的境外加密資產機構在香港舉辦了活動。其中一家在活動期間自稱為“銀行”,另一家則在其網站上將提供的卡片類產品稱為“銀行卡”。金管局擔心,這些機構的表述可能會誤導消費者,让他们误以为这些机构是香港的持牌銀行,受到金管局的監管,或者误以为这些产品及服务是由香港的持牌銀行提供的。

根據《銀行業條例》,只有獲得金管局認可的持牌銀行、有限制牌照銀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統稱為認可機構)才能在香港經營銀行業務或接受存款業務。除了香港的持牌銀行外,任何人在香港經營業務時,在名稱或稱謂中使用“銀行”一詞,或声称自己是銀行或在香港经营銀行业务,均屬違法行為。

金管局提醒市民,非香港認可機構的加密資產機構不受金管局監管。境外加密資產機構在名稱中使用“銀行”一詞,或境外“加密銀行”聲稱在其他地方獲得牌照,并不代表它们一定是香港的持牌銀行。另外,名稱中包含“銀行”一詞的产品或服务也不一定是由香港的持牌銀行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