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FOREXBNB报道,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提醒市民对一些未在香港获得牌照的境外加密资产机构保持警惕。这些机构在香港自称“银行”或在介绍其产品或服务时使用“银行”一词,可能违反了《银行业条例》。金管局注意到,有两家未在香港获得牌照的境外加密资产机构在香港举办了活动。其中一家在活动期间自称为“银行”,另一家则在其网站上将提供的卡类产品称为“银行卡”。金管局担心,这些机构的表述可能会误导消费者,让他们误以为这些机构是香港的持牌银行,受到金管局的监管,或者误以为这些产品及服务是由香港的持牌银行提供的。

根据《银行业条例》,只有获得金管局认可的持牌银行、有限制牌照银行和接受存款公司(统称为认可机构)才能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或接受存款业务。除了香港的持牌银行外,任何人在香港经营业务时,在名称或称谓中使用“银行”一词,或声称自己是银行或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均属违法行为。

金管局提醒市民,非香港认可机构的加密资产机构不受金管局监管。境外加密资产机构在名称中使用“银行”一词,或境外“加密银行”声称在其他地方获得牌照,并不代表它们一定是香港的持牌银行。此外,名称中包含“银行”一词的产品或服务也不一定是由香港的持牌银行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