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就《保險公司監理評級辦法》答記者問。其中提到,評級結果為5級的,應制定實施風險處置方案,視情況依法安排重組、實施接管或實施市場退出。評級結果為S級的,應依法加快推進重組、市場退出等工作。《評級辦法》規定,原則上當年的監理評等工作應於隔年3月底前完成。考慮到監理機關需要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開發資訊系統,保險公司需要做好準備工作,在監理評級運作初期將適當延後完成時間,穩健地推動保險公司監理評級工作。

原文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就《保險公司監理評級辦法》答記者問

近日,金融監理總局發布《保險公司監理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評級辦法》),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評級辦法》制定的背景和過程是什麼?

答: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全面強化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功能監管、穿透式監管、持續監管”。《國務院有關加強監理防範風險推動保險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24〕21號)要求,要“強化分級分類監管。健全保險機構監理評等製度,強化評級結果運用”。

金融監理總局立基於當前保險業發展新情勢,系統總結了現行監管實務經驗,研究起草了《評級辦法》。2024年6月—8月,透過書面發函、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在廣泛徵求和採納監管系統、保險公司等各方意見基礎上,形成了《評級辦法》。

二、《評級辦法》適用於哪幾類保險機構?

答:《評級辦法》明確,監理機關對在我國境內設立的、開業滿一完整會計年度以上的保險公司進行監理評級,包括保險集團(控股)公司、財產保險公司、人身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以及國外再保險公司分公司。對於當年新設立的保險公司,監理機關可以依據辦法進行試評級;對於正處於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保險公司,直接評為S級,不再参与当年监管评級流程。另外,《評級辦法》印發後,《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評級辦法》中有关监管评級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三、監理機關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理評級,主要包括哪些程序?每年的時間安排如何?

答:《評級辦法》明確了保險公司監理評級程序,具體包括:年度評級方案製定、資訊收集、初評、複評、審核、結果回饋與分析、動態調整、評價追蹤與改進等。《評級辦法》規定,原則上當年的監理評等工作應於隔年3月底前完成。考慮到監理機關需要建立健全相關配套制度、開發資訊系統,保險公司需要做好準備工作,在監理評級運作初期將適當延後完成時間,穩健地推動保險公司監理評級工作。

四、保險公司監理評級包括哪些評級要素?如何得到公司綜合得分?

答:《評級辦法》規定,保險公司監理評級要素包括公司治理、償付能力、負債品質、資產品質(含資產負債匹配)、資訊科技、風險管理、經營狀況、消費者權益保護及其他,在各評等要素綜合評量基礎上,得到其整體風險大小來確定評級結果,以真實反映其風險水平。同時,考慮到不同類型公司在經營管理和風險特徵上存在不同,允許設定差異化的評級要素。對於公司得分,依照百分制和權重法方式得到其綜合得分。在監理評級過程中,監理機關根據評分標準,對各評級要素的評級指標進行評價,得到單項要素的評分,再依照不同評等要素所佔權重,加權後得到公司的綜合得分。

五、《評級辦法》的監理評級結果分為幾類?綜合得分和評級結果的對應關係是什麼?

答:《評級辦法》規定不同類型公司的監理評級結果均為1—5級和S級,數字越大風險越大。监管评級综合得分在90分(含)至100分為1級,75分(含)至90分為2級,60分(含)至75分為3級,45分(含)至60分為4級,45分以下為5級。其中,對於2級公司,根据得分进一步细分為A、B、C三檔;3級和4級公司细分為A、B兩檔。對於正处于重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公司,直接列為S級。结合评級实践和监管实际,《評級辦法》設定“一票否決”機制,即公司单项风险过大将下调评級结果。比如,若保險公司存在公司治理嚴重缺陷、償付能力不足、流動性風險較大等問題,评級结果应为4級及以下。

六、監理機關如何強化評級結果的運用?

答:依照高風險高強度原則,監理機關根據評級結果對公司實施分類監管,扶優限劣,將評級結果作為採取監管措施、日常監理中市場准入與現場檢查的重要依據。比如,評級結果為1級和2級的,可降低現場檢查頻率,並在機構和人員准入、產品開發、業務試辦等方面給予支持。評級結果為3級的,區別情形採取提高非現場監理分析頻率、請公司提交風險管理改進計劃等措施。評級結果為4級的,可以採取限制向股東分紅、限制增設分支機構、限制業務範圍等措施。評級結果為5級的,應制定實施風險處置方案,視情況依法安排重組、實施接管或實施市場退出。評級結果為S級的,應依法加快推進重組、市場退出等工作。

本文編選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網,FOREXBNB編輯:劉家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