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2月20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級辦法》並答記者問。其中提到,合理調整評級要素。新增“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兩個評級要素,設定“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合作機構管理、專業服務品質、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科技管理”七個評級維度,分別賦予15%、15%、25%、10%、10%、15%、10%的分數權重。

原文如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修訂發布《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級辦法》

為進一步優化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等體系,有效實施分類監管,推動消費金融公司產業高品質發展,金融監理總局近日修訂印發《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評級辦法》)。

《評級辦法》主要修訂內容如下:一是合理調整評級要素。新增“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兩個評級要素,設定“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合作機構管理、專業服務品質、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科技管理”七個評級維度,分別賦予15%、15%、25%、10%、10%、15%、10%的分數權重。二是优化监管评級級次設定。將監理評級結果從優到劣分為1-5級和S級,其中2級和3級细分为A、B兩個檔次,评級结果数值越大表明风险越高,對處於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情況的可直接列為S級。第三是明確分類監理原則與措施。监管评級结果将作为监管部门制定及调整监管规划、配置監理資源、採取監理措施的主要依據,并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业务分級分类监管的审慎性条件。

《評級辦法》的修訂發布實施,有利於完善消費金融公司風險監理體系,提升分類監管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引導消費金融公司堅守專業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強化風險防治,發揮特色優勢,促進高品質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相關司局負責人就

《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級辦法》答記者問

近日,金融監理總局修訂印發《消費金融公司監理評級辦法》(以下簡稱《評級辦法》),有關司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評級辦法》修訂的背景是什麼?

近年來,隨著經濟金融情勢和消費金融公司產業的發展變化,原評級辦法已無法滿足產業高品質發展和強化監管的需要。同時,新修訂的《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命令2024年第4號)已於2024年4月正式施行,《評級辦法》相關內容也需要相應調整,保持監理要求的一致性。為進一步強化消費金融公司分類監管,結合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監理要求,以及消費金融公司產業發展實際,對《評級辦法》進行了修訂與完善。

二、《評級辦法》主要修訂內容有哪些?

《評級辦法》共五章二十一條,包括總則、評級要素、組織實施、評級結果與運用、附則。主要修訂內容有:

一是合理調整評級要素。增加“合作機構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兩個評級要素,更加注重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评价。設定“公司治理、資本管理、風險管理、合作機構管理、專業服務品質、消費者權益保護、資訊科技管理”七個評級維度,分別賦予15%、15%、25%、10%、10%、15%、10%的分數權重,提高評級顆粒度。

二是優化監理評級級次設置。將監理評級結果從優到劣分為1-5級和S級,其中2級和3級细分为A、B兩個檔次,评級结果数值越大表明风险程度越高。新增加S級,即對處於重組、被接管、實施市場退出等的消費金融公司,經認定後可直接列為S級。

第三是明確分類監理原則與措施。監理評級結果將作為監理機關制定及調整監理規劃、配置監理資源、採取監理措施的主要依據,並作為消費金融公司業務分級分類監理的審慎性條件。

三、如何根據監管評級結果進行業務分類監管?

《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對消費金融公司業務範圍進行了修訂,區分了基礎業務和專案業務。鑑於監理評等結果能全面反映消費金融公司經營狀況、專業服務能力、風險管理能力和風險程度,《評級辦法》綜合考慮不同業務的複雜程度和潛在風險情況,調整優化了不同評級結果可進行的業務品種。其中,評級結果為1級、2級、3級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開展《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基礎業務,經批准可進行第十六條規定的專案業務。4級的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開展《消費金融公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基礎業務。5級的消费金融公司,將嚴格限制其業務範圍,僅允許在風險敞口不擴大的前提下接受股東方的流動性支持。

《評級辦法》的修訂發布實施,有利於完善消費金融公司風險監理體系,提升分類監管的針對性與有效性,引導消費金融公司堅守專業化消費信貸功能定位,強化風險防治,發揮特色優勢,促進高品質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本文編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FOREXBNB編輯:陳雯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