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近日,央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位金融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行動方案》提出,系統推動金融機構數位轉型,加強策略規劃和組織管理,強化數位技術支撐能力,夯實資料治理與整合應用能力基礎,建構數位金融服務生態,提升數位經營管理能力。推動數位科技在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退休金融、數實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務領域的應用,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夯實數位金融發展基礎,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培育高品質金融數據市場,加強數位金融相關新興基礎建設。完善數位金融治理體系,強化數位金融風險防範,加強資料及網路安全防護,強化數位金融業務監管,提升金融監管數位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行動方案》提出,強化數位技術支撐能力。合理評估金融機構數位化進程,指導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跨科技部門和業務部門的任務型團隊,建立前端業務部門需求驅動的數位技術開發模式,提昇科技開發敏捷回應能力。落實科技自立自強策略,進行前沿技術研究,加速重點領域專利佈局,持續提昇科技核心系統自主可控能力。建置證券期貨業數位化公共服務平台,為金融機構數位轉型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

《行動方案》也提出,加強數位金融相關新型基礎建設。指導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規劃建置綠色智慧金融資料中心,推動新增算力向國家樞紐節點集聚,支援海量資料儲存和即時資料調用。建置優化高可靠冗餘的網路架構,提升金融網絡健壯性與服務能力,為金融數位轉型架設通訊高速公路。佈局先進高效的算力體系,加速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等技術規範應用,探索運用邊緣運算和量子技術突破現有算力瓶頸,為金融數位轉型提供精準高效的算力支持。

全文如下:

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位金融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與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做好數位金融大文章,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金融監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數據局、國家外匯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推動數位金融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

《行動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根本宗旨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數據要素和數位技術為關鍵驅動,加速推動金融機構數位轉型,夯實數位金融發展基礎,完善數位金融治理體系,支持金融機構以數位科技賦能提升金融“五篇大文章”服務質效,推動我國數位經濟高品質發展。

《行動方案》提出,系統推動金融機構數位轉型,加強策略規劃和組織管理,強化數位技術支撐能力,夯實資料治理與整合應用能力基礎,建構數位金融服務生態,提升數位經營管理能力。推動數位科技在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退休金融、數實融合等“五篇大文章”服務領域的應用,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模式,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夯實數位金融發展基礎,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培育高品質金融數據市場,加強數位金融相關新興基礎建設。完善數位金融治理體系,強化數位金融風險防範,加強資料及網路安全防護,強化數位金融業務監管,提升金融監管數位化水平,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

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與相關部門建立工作連結機制,加強政策協同和資訊共享,建立健全數位金融統計和監測評估制度,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和典型模式,推動《行動方案》各項舉措落實處,全力做好數位金融大文章,加速建設金融強國,鞏固並拓展我國數位經濟優勢。

附件:

中國人民銀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資訊化部 金融監理總局 中國證監會 國家數據局 國家外匯局關於印發《推動數位金融高品質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

做好數位金融大文章,加速金融業數位轉型,高品質服務數位經濟和促進數實融合,對於建設金融強國、鞏固並拓展我國數位經濟優勢具有重要意義。為深入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決策部署,推動數位金融高品質發展,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和以人民為中心,把握機遇、重視安全,以數據要素和數位技術為關鍵驅動,加速推動金融機構數位轉型,提高金融服務的便利性和競爭力,保留必要的現金等傳統金融服務方式,完善數位金融治理體系,提高數位化監管能力和金融消費者保護能力,積極穩妥推行數位人民幣,助力金融強國建設,支持做強做優做大我國數位經濟。

(二)工作目標。到2027年底,基本上建成與數位經濟發展高度適應的金融體系。金融機構數位轉型取得積極成效,數位經營管理能力明顯增強。形成數位金融和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退休金融協同發展的良好局面,數位化金融產品服務對重大策略、重點領域、薄弱環節的適配度和普惠性明顯提升。數位金融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數位金融基礎設施基本齊備,相關金融管理與配套制度機制進一步健全。

二、系統推動金融機構數位轉型

(三)加強策略規劃和組織管理。指導金融機構制定全方位數位轉型策略規劃,明確目標路徑和實施策略。建立數位轉型“一把手”負責制和統籌協調機制,指定牽頭工作部門,加強經費保障,加速數位轉型步伐。建立健全與數據驅動下智慧化策略決策、營運決策、創新決策相適應的營運管理機制。建立數位轉型成效评价体系,完善激勵考核機制。

(四)強化數位技術支撐能力。合理評估金融機構數位化進程,指導具備條件的金融機構建立跨科技部門和業務部門的任務型團隊,建立前端業務部門需求驅動的數位技術開發模式,提昇科技開發敏捷回應能力。落實科技自立自強策略,進行前沿技術研究,加速重點領域專利佈局,持續提昇科技核心系統自主可控能力。建置證券期貨業數位化公共服務平台,為金融機構數位轉型提供數據和技術支撐。

(五)夯實資料治理與整合應用能力基礎。指導金融機構健全資料治理體系,完善資料治理制度與資料品質管控機制,積極參與資料管理國家標準(DCMM)貫標評估。加強數據資產積累,全面整合內部和外部數據,實現全局資料的統一管理、融合共享。強化資料探勘分析與資料視覺化能力建設,形成對業務經營、風險管理、內部控制的基礎資料支撐。推進金融領域“資料要素×”試點,運用大數據、隱私運算等科技手段,融合應用多維數據,優化金融產品和風控模型,提升金融服務與風險管控質效。

(六)建構數位金融服務生態。鼓勵金融機構合理佈置數位生態場景體系,建構數位生態營運體系。堅持人民至上,以服務大眾為價值目標,建構零售數位金融生態,在做好金融消費者適當性管理的基礎上,有效提升金融產品服務的可近性和普惠性。支持金融機構參與數位政府建設,助力提升政府管理服務水平。推動區域性股權市場數位轉型,加速數據資源整合運用。推動網路保險規範發展,增強線上承保理賠能力。

(七)提升數位經營管理能力。支持金融機構提高數據驅動的業務決策和資源配置能力。利用流程機器人、數位化客戶行銷觸達工具、集約化作業模式等數位化手段,賦能高強度操作性職位提質增效。健全數位化人才培育、選拔和使用機制,完善數位化人力資源考核激勵機制。運用數位技術優化風險管理系統,實現風險智慧預警與動態捕捉,推動風控從“人防”向“技防”“智控”轉變。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支持有能力、有意願的中小金融機構結合自身定位探索數位轉型特色模式,優先選取影響程度深、範圍廣、價值高的業務領域或環節加速轉型,實現成本可負擔、業務可持續。

三、運用數位科技提升重點領域金融服務質效

(八)助力科技金融提質增效。鼓勵金融機構充分運用內部和外部資料和大數據技術對科技型企業全景畫像,提升客戶篩選與行銷對接效率,促進金融服務觸達更多新創期、成長期企業。支持金融機構依托創新積分、專精特新企業高品質發展評估指標等“技術流”資訊,借助數位手段,提升對科技型企業的風險評估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風險監測模型,動態掌握科技業趨勢與企業市場變化,進行智慧化風控和監測。發揮國家產融合作平台作用,依托智能演算法模型更好支持製造業發展。

(九)賦能綠色金融深化發展。推動金融機構基於企業碳帳戶、碳排放數據以及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ESG)評分等,探索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模式。運用數位技術進行定性定量分析,提高綠色企業、綠色專案智慧識別能力。加強與外部機構合作,運用數位技術探測收集碳足跡信息,提升碳減量計量、核算和揭露水平,提升綠色金融風險管理能力。

(十)大力發展數位普惠金融。深入推進“信易貸”工作,完善以信用資訊為基礎的普惠融資服務體系,優化中小微型企業信貸服務。有序推進全國中小微型企業支付資金流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建設,支持銀行在有效防控風險基礎上,探索運用交易數據創新“脫核鏈貸”業務模式,提升供應鏈金融服務數位化水平。深化實施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示範工程,建立健全鄉村振興領域數位一體化平台,推動涉農資訊整合,打造金融綜合應用場景。加強動產融資統一登記公示系統建置應用,支持金融機構探索運用數位科技加強對活體、生產設備等押品管控,拓寬動產融資業務範圍。

(十一)持續豐富退休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強化金融科技應用,深度挖掘資訊資料資源,對養老企業精準畫像,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開發養老專屬純信用信貸產品,充分滿足普惠退休服務機構的合理融資需求。聚焦老年族群日常生活中的高頻金融場景,持續健全金融無障礙服務體系,加速數位服務的適老化改造,推出“關懷模式”“長輩模式”,加強相關產品服務的宣傳普及與推廣應用,提升老年族群享受數位金融服務便利度。

(十二)支持提升數實融合水平。加速數位金融創新,發揮科技創新與技術改造再貸款作用,引導金融機構將金融服務嵌入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產業”等數位化場景,助力数字经济核心產業发展和產業数字化转型。支持金融機構建構數位金融服務平台,圍繞重大項目、重点企业和重要產業链,加強場景聚合、生態對接,實現“一站式”金融服務。鼓勵金融機構發揮金融科技優勢,輸出技術、平台等服務資源,促進中小企業數位轉型。鼓勵金融機構建構跨國金融數位平台,助力航運貿易數位化。

四、夯實數位金融發展基礎

(十三)營造高效安全的支付環境。提高因應特殊情境的支付系統緊急處置能力,加強支付系統業務連續性管理,確保支付系統安全、穩定、連續運行。完善系統功能,豐富業務場景,提升支付系統服務質效,持續完善廣泛覆蓋、高效安全的現代支付體系。穩健推進數位人民幣試點,持續完善數位人民幣受理環境,豐富數位人民幣使用場景。強化數位金融業務反洗錢監管。

(十四)培育高品質金融數據市場。發揮金融信用資訊基礎資料庫、全國信用資訊共享平台各自功能,加大涉企信用資訊歸集力度,進一步優化信用資訊的開發應用機制。推動各級融資信用服務平台依公益性原則依法依法向金融機構提供資訊共享服務,降低金融機構資料收集運用成本。加強金融領域數據資源開發利用,探索開展金融業資料空間建設。積極穩健推動市場化徵信及信用評等機構發展壯大,為金融“五篇大文章”提供多角化徵信及信用評等產品服務。健全涵蓋各金融市場的交易報告製度與交易報告庫。在依法安全合規前提下,支援客戶識別、信用審批、風險查核等多維資料在金融機構間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建立健全資料安全可信任共享體系。促進和規範金融數據跨境流動,統一監理合規口徑,給予金融機構規則指引。

(十五)加強數位金融相關新型基礎建設。指導有條件的金融機構規劃建置綠色智慧金融資料中心,推動新增算力向國家樞紐節點集聚,支援海量資料儲存和即時資料調用。建置優化高可靠冗餘的網路架構,提升金融網絡健壯性與服務能力,為金融數位轉型架設通訊高速公路。佈局先進高效的算力體系,加速雲端運算、人工智慧等技術規範應用,探索運用邊緣運算和量子技術突破現有算力瓶頸,為金融數位轉型提供精準高效的算力支持。

五、完善數位金融治理體系

(十六)強化數位金融風險防範。指導金融機構加強數位金融業務合規管理,實施創新業務合規審查並定期進行風險評估。多維度進行新技術應用適配測試與安全評估,強化技術風險管理,保障業務連續穩定運行。完善激勵和容錯機制,引導金融機構持續提升資訊系統安全可控水平,化解核心技術“卡脖子”風險。强化模型和算法風險管理,健全模型安全評估與合規審計體系,及時披露演算法信息,提升演算法可解釋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督促金融机构加强外包風險管理,建立外部合作方准入管理、持續評估和退出機制。

(十七)加強資料及網路安全防護。指導金融機構嚴格落實資料保護法規與標準規範,完善資料安全管理體系,強化資料安全的商用密碼保護,建立健全全流程資料安全管理機制。組織金融機構定期進行數據和網路安全風險評估,識別潛在風險,接取金融業相關網路安全態勢感知平台,推動相關平台互聯互通。進行網路安全相關壓力測試,提升網路安全防護體系建置水平。建構證券業資料與網路安全公共服務平台,加強基礎、共性安全支撐。

(十八)強化數位金融業務監管。密切追蹤數位金融新產品、新業務、新模式,依照功能監理和穿透式監理的原則,依法依規全部納入監管。持續完善數位金融相關業務規則與監理制度,及時補齊監理制度短板。落實“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業必須管風險”責任,嚴密防範和嚴厲打擊數位金融相關非法金融活動。充分運用金融科技創新試點與監理工具,強化金融科技創新行為全生命週期管理,為數位金融創新提供包容審慎、富有彈性的真實市場環境。積極參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國際證監會組織等國際機構組織的數位金融監理國際合作。

(十九)提升金融監管數位化水平。推動監理流程數位再造,增強關鍵監管活動的規範性和透明度。加強智慧分析工具研發,提升風險監測預警及辨識研判能力。推動監管大數據建設,加強工商、司法、輿情等外部數據引入,完善監管數據和執法資訊共享機制。打造兼具資訊展示、智慧分析、流程管控、智慧決策功能的數位化監管平台。

(二十)健全金融消費者保護機制。督促金融機構結合數位金融業務模式與特點,健全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暢通金融消費者投訴管道,建立健全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組織進行數位金融的教育培訓和知識普及,增強消費者金融素養,提升數位金融產品使用能力與風險防範意識。督促金融機構保留現金等傳統服務模式,提升現金服務水平,彌補數位落差,保障老年人等公平享有金融服務的權利。

六、做好統籌協調與組織保障

(二十一)建立工作連動機制。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數據局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金融監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国家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連動機制,在數位經濟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下召開專題會議,加強政策協同和資訊共享,共同推動金融業數位轉型,組織進行常態化融資對接,支持數實融合和經濟社會高品質發展,同時密切監測與防範相關金融風險。各金融管理部門依職責分工推動本產業領域的數位金融工作。

(二十二)強化監測評估。組織進行金融機構數位轉型評估,對金融機構資料探勘能力及數位科技應用水準進行評價。探索建立數位金融相關統計標準和製度,指導金融機構開展常態化資料送,做好統計監測工作,研究將相關統計結果納入金融機構評估體系。

(二十三)加強總結宣傳。探索建立數位金融業務試點,增加數位金融政策的宣傳與訓練力度,加速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及時總結推動數位金融發展工作狀況,整理提煉發展數位金融的經驗做法、典型模式,加強宣傳推廣力度,形成良好數位金融發展氛圍。

本文編選自“中國人民銀行官網”;FOREXBNB編輯:黃曉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