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報道,1月16日,香港證監會與香港聯交所共同執行了一項執法行動,對主機板上市公司指尖悅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指尖悅動”)及其八名前董事的不当行为和违反对指尖悅動及其子公司的责任进行了纪律处分。同時,香港證監會也尋求法院對這些涉嫌不當行為的取消資格和賠償命令。調查重點在於這些董事涉及的問題投資和對外貸款的不當行為,特別是這些貸款大多已經違約,造成指尖悅動及其子公司损失超过6.6億元人民幣。
有鑑於此情況,香港證監會於2023年10月在法院提起法律訴訟,尋求對指尖悅動及其八名前董事的多項命令,包括取消資格和賠償。在上市時,指尖悅動的所有董事(包括非執行董事)決定採納一項政策,允許某些投資決策繞過董事會的批准。指尖悅動在2018年7月上市後不久,就在董事會不知情的情況下,使用首次公開募股的資金,將4.5億元人民幣投資於一檔基金。2019年12月,指尖悅動部分贖回了該基金,並立即使用另外2.5億元人民幣投資於一家小型私人公司發行的貸款票據(2019年貸款票據)。香港證監會後來發現,指尖悅動因2019年貸款票據违约而损失了2.5875億元人民幣(包括應計利息)。
香港證監會隨後發現,在2020年5月至2021年3月期間,指尖悅動及其兩家子公司與15名借款人簽訂了20份貸款協議,涉及的貸款總額超過5億元人民幣(2020-21年貸款)。指尖悅動隨後遭受了約4.24億元人民幣的减值损失,超過80%的2020-21年貸款违约。
因此,香港證監會在2024年11月擴大了其法律行動的範圍,以包括2020-21年貸款,以及特別是前董事在簽訂這些貸款前沒有採取適當的程序和進行盡職調查的情況。另外,香港證監會已將指尖悅動的這兩家子公司列為相關法律程序的被告。
香港證監會指出,2019年貸款票據和2020-21年貸款造成的損失,是由於指尖悅動前董事劉傑、王、劉展喜、朱、郭和/或姚違反了對公司的責任。因此,他們有法律責任向指尖悅動及其子公司賠償所遭受的損失。
香港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魏弘福先生(Mr Christopher Wilson)表示:“公司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負責公司的治理,有責任監督管理階層的活動,並確保制定和執行充分的內部監控政策和程序。採取寬鬆政策,使董事不必監督重大決策,不能作為免除董事責任的理由。這些人的積極監督有助於加強管理階層在全公司推行誠信文化和道德操守的承諾。”
“這次聯合執法行動展示了證監會與聯交所之間的策略性合作取得了有效的監管成果。作為香港資本市場的守護者,我們的共同任務是維護市場品質和投資者信心,並致力於以更快速的方式取得更有效的監管成果。”
據悉,在2023年7月與香港會計及財務匯報局發表的聯合聲明中,香港證監會重申了上市公司妥善進行財務活動的重要性,特別是在提供貸款時。香港證監會強調,董事會及其下屬的審核委員會應意識到他們有責任防止上市公司資產的損失或不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