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细则

2025年3月19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2025年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该细则旨在通过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对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提供定额补贴,以促进新能源公交车的推广和应用。

根据细则,每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平均补贴为8万元,而更换动力电池的平均补贴为4.2万元。各地可以根据更新车辆和更换动力电池的需求情况和数量比例,自主确定具体的补贴标准。

补贴范围和标准

补贴对象 城市公交企业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更换动力电池
平均补贴金额 新能源城市公交车:8万元/辆
动力电池更换:4.2万元/辆
补贴资金支持 车龄8年及以上城市公交车更新
超出质保期或不满足安全运营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

细则还明确了申请人的定义、城市公交车的定义、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定义以及更换动力电池的定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90:10比例共担,具体分担比例根据地区不同有所差异。

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

申请人需在完成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后及时向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审核通过后,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汇总信息,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补贴资金管理

中央与地方财政分担比例 东部省份:85:15
中部省份:90:10
西部省份:95:5

各地需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明确本地补贴标准。对于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在安排补贴资金时可给予适当倾斜。

细则还规定了保障措施,包括对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的严肃处理,以及对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