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1月21日,商務部關於印發《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動重點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鼓勵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蘇州片區內符合資格的醫療機構依相關規定進行免疫細胞、幹細胞和基因治療等生物醫學前沿領域臨床研究,支持依相關規定進行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
鼓勵江蘇省、蘇州市進一步優化有利於蘇州工業園區醫療設備創新發展的政策環境,在研究推動醫療機構支持創新醫療設備採購應用、迭代升級等方面先行先試。以我國加入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等為契機,推動蘇州工業園區有條件的企業高品質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助力創新藥品“走出去”。深化蘇州國際商事法庭建設,優化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全面深化中新合作。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位經濟夥伴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支持蘇州工業園區與新加坡進行數位經濟合作,在跨境數據流動、商業和貿易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試。推進中新綠色數位港、中新生命科學園區、中新昆承湖園區等合作工程建設。支持蘇州工業園區與新加坡相關機構合作共建中新蘇州醫學中心。融入和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倡議、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深化國家境外投資服務示範平台建設,發揮園區內新加坡國際商務中心、新加坡蘇州商務中心等平台作用,完善企業外投資合作政策促進、服務保障與風險防治體系。
原文如下:
商務部關於印發《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中央政法委、中央網信辦、中央台辦、中央編辦、中央港澳辦,江蘇省人民政府,外交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交通運輸部、文化和旅遊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緊急管理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務院國資委、海關總署、市場監理總局、金融監理總局、中國證監會、國家統計局、國家智慧財產局、國家健保局、國家數據局、國家移民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航局、國家外匯局、國家藥監局、最高人民法院,國鐵集團:
《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的若干措施》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商 務 部
2024年11月7日
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的若干措施
在蘇州工業園區進行開放式創新綜合試驗,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策略、建構開放型經濟新體制、推動開發區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的重要舉措。現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深化開放創新綜合試驗,提出以下措施。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充分發揮蘇州工業園區在開放創新、綜合改革方面的試驗示範作用,統籌發展與安全,牢牢把握高品質發展這個首要任務,因地制宜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更好服務建構新發展格局。力爭通過五年努力,蘇州工業園區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改革取得明顯突破,建立權責清晰、規範高效率的現代開發區管理體制機制,形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開放創新生態,實現科技創新、產業創新、制度創新的新突破,基本上建成開放創新的世界級高科技園區,為全國開發區高品質發展作示範引領。
二、建構具有世界聚合力的雙向開放節點
(一)推動重點領域深化改革擴大開放。鼓勵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自貿試驗區)蘇州片區內符合資格的醫療機構依相關規定進行免疫細胞、幹細胞和基因治療等生物醫學前沿領域臨床研究,支持依相關規定進行研究者發起的臨床研究。鼓励江蘇省、蘇州市進一步優化有利於蘇州工業園區醫療設備創新發展的政策環境,在研究推動醫療機構支持創新醫療設備採購應用、迭代升級等方面先行先試。以我國加入藥品檢查合作計劃(PIC/S)等為契機,推動蘇州工業園區有條件的企業高品質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國際合作,助力創新藥品“走出去”。深化蘇州國際商事法庭建設,優化涉外商事糾紛解決機制。
(二)推動自貿試驗區與綜合保稅區協同創新發展。明確蘇州工業園區綜合保稅區進行保稅檢測的准入標準、監管方式、運輸方式要求,支持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價值、符合環保要求的保稅檢測。支持具備條件的長三角區域城市機場在蘇州工業園區興建前置貨站,海關查驗工作在蘇州工業園區進行並依照轉關方式辦理相關手續。在充分評估風險的基礎上,對高新技術企業生產亟需的危險化學品,制定“一企一策”、“一品一策”等工作方案,優化檢驗監理措施。支持蘇州工業區藥品口岸加強檢驗能力、監管能力建設,並適用全國通關整合模式。探索對生醫企業進口自用、列入海關法定檢驗的料件採取差異化合格評定模式。
(三)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打造國內領先的總部經濟集聚區,鼓勵跨國企業設立研發中心、銷售中心、分撥中心等功能機構。支持蘇州工業園區依法合規進行金融改革先行探索。鼓勵境內外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依審慎監理原則在蘇州工業園區佈局。支持符合資格的金融機構在蘇州工業園區發起設立理財子公司。深化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提升資金池效能,提高跨國企業集團跨國收付便利度。支持符合資格的專案發行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支援短期入境遊客行動支付服務升級擴面。
(四)全面深化中新合作。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位經濟夥伴協定》(DEPA)等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支持蘇州工業園區與新加坡進行數位經濟合作,在跨境數據流動、商業和貿易便利化等方面先行先試。推進中新綠色數位港、中新生命科學園區、中新昆承湖園區等合作工程建設。支持蘇州工業園區與新加坡相關機構合作共建中新蘇州醫學中心。融入和服務共建“一帶一路”倡議、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深化國家境外投資服務示範平台建設,發揮園區內新加坡國際商務中心、新加坡蘇州商務中心等平台作用,完善企業外投資合作政策促進、服務保障與風險防治體系。
三、建設具有重要影響力的區域科技創新高地
(五)佈局建設重大創新平台。加強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和國家實驗室統籌協同,打造以國家實驗室為引領、全國重點實驗室和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為支撐、蘇州市重點實驗室為基礎的實驗室創新體系,推動實驗室管理體制與營運機制創新。推動蘇州實驗室、國家生物藥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創新中心(蘇州)等先進技術平台高品質發展。高標準規劃興建桑田科學島。支持蘇州工业园区建设一批海外离岸创新中心。
(六)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探討由政府資助形成的科學研究成果確權評估、商業轉化、收益分享新模式。因地制宜發展中外合作辦學,推動跨國科技創新合作,支持國際知名大學與研究機構在蘇州工業園區設立創新研發與技術轉移轉化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科技創新企業首發上市融資。引導科技領導企業主導建置高水準研發機構與平台,與大學、科學研究院所等合作組成創新聯合體。
(七)促進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鼓勵發展創業投資,支持並引導民間資本以市場化方式參與發起設立與科技創新企業生命週期相銜接、與科技創新融資相符的私募股權創投基金。依法合規發展與創投類企業發展週期、風險特徵、資金需求相符的金融商品。在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完善適應科技型企業特色的信貸產品,支持企業創新發展。探索利用數位技術優化信貸審批模型。引導保險機構依法合規進行科技保險產品、模式、服務等方面的探索。
(八)深化人才體制機制改革。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打造“國際人才走廊”,在流動性便利、放權式管理、貢獻性獎勵上形成符合國際規則的製度體系。研究制定吸引外國高端人才到蘇州工業園區發展的便利措施。支持蘇州工業園區參與建設卓越工程師創新研究院。支持蘇州工業園區符合資格的單位備案設立博士後研究工作站。對入選國家、省、市和蘇州工業園區人才計畫的外籍高階人才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且繼續工作的,可選擇由雇主申請後延繳費。
(九)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運用制度。提升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示範園區發展質效,支持蘇州工業園區建設產業智慧財產權營運中心,加強高價值專利佈局和高品質版權應用,鼓勵符合資格的企業創建國家版權示範單位。推動涉外知識產權風險預警與防治機制建設,加強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服務。探討開展知識產權糾紛國際化仲裁調解。
四、建構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現代化產業高地
(十)打造以生物醫藥為代表的策略性新興產業群聚。做大做強蘇州生物醫藥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群聚核心承載區、生物醫藥及高端醫療器材國家先進製造業集群、生物藥品製造國家創新產業集群、奈米新材料國家先進製造業群聚及國家創新產業群聚。支持蘇州工業園區進行生醫全產業鏈開放創新試點。允許蘇州工業園區遴選1—2家企業進行生物製品分段生產試點。在園區設立人類遺傳資源管理服務站。建構未來產業創新試驗區,前瞻佈局細胞和基因治療、先進半導體技術及應用、新一代人工智慧等重點產業。
(十一)推動新一代資訊科技與設備製造產業高端化、智慧化、綠色化發展。支持蘇州工業園區創建國家“5G+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先導區與中國軟體名園。堅持軟硬協同,順應開源發展趨勢,鼓勵技術軟體和工業軟體企業協調創新發展。鼓勵國家大基金以市場化方式積極支持蘇州工業園區相關項目。加強數位基礎設施建設,適度超前佈局網絡、算力,鼓勵以雲端服務方式整合智算算力資源。鼓勵人工智慧企業和工業企業深度協作,統籌佈局通用大模型和垂直大模型,探索典型應用場景。高水準建設碳達峰試點園區。推動分散式發電市場化交易試點計畫建設,積極佈局分散式光伏,鼓勵企業參與綠電綠證交易。推動企業基於依法揭露的環境資訊開展環境、社會和治理(ESG)評價。
(十二)推動先進製造業及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推動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和價值鏈高端延伸。圍繞工業設計、供應鏈管理、檢驗檢測認證等方向,探索發展服務型製造新模式、新業態。促進實體經濟和數位經濟深度整合。興建蘇州工業園區國家文化出口基地和月亮灣文創產業園,推動對外文化貿易創新發展。
五、建造展示中國式現代化的開發區治理樣板
(十三)提升城市規劃建設水平。允許蘇州工業園區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且有利於提升社會公共服務、創新經濟形態、完善城市功能環境、豐富人文體驗的前提下,對已開發建設的經營性用地需調整用地性質、容積率、建築高度等的,在完成可行性研究後,可依程序調整規劃條件,如涉及修改詳細規劃的,應依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推動蘇淀滬城際鐵路接入虹橋綜合交通樞紐並與上海機場聯絡線貫通運營。支持蘇州工業園區穩定推動城市軌道運輸建設。
(十四)創新管理體制機制。允許對蘇州工業園區實行差異化的評核體系和激勵機制,在國家政策框架內積極探索適應開發區發展實際的人事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據改革創新需要,加強園區機構編制資源保障。支持蘇州工業園區根據發展需求和國土空間規劃適時擴區。統籌用好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債券等政府債券,支持園區符合資格的重大工程建設。
江蘇省要加大相關領域放權和協調支持力度,鼓勵蘇州工業園區大膽試、大膽闖,推動各項改革任務取得實效,並加強安全評估與風險防範。持續發揮中國—新加坡蘇州工業區聯合協調理事會及中方理事會機制優勢,協調解決相關措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國務院相關部門要依職責分工給予積極支持,形成工作合力,為園區發展創造良好政策環境。商務部要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充分調動地方和部門積極性,指導落實試驗任務,組織進行成效評估、經驗推廣。需調整現行法律或行政法規的,按法定程序辦理。重大事項及時依程序請示報告。
本文編選自商務部,FOREXBNB編輯:陳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