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8日電(記者羅沙、申銠)記者從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記者會獲悉,這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兆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記者會上介紹,議案提出,為便於操作、儘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案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案債務限額將由29.52兆元增加到35.52兆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國務院財政部門將以程序儘早下達分地區限額,地方政府將依法做好債券置換工作,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將依法做好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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