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擴大跨國公司資金池業務試點
為響應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提升金融服務外貿外資的質效,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決定在包括天津、河北、內蒙古、黑龍江、安徽、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新疆以及廈門等省市進一步擴大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業務試點,以便利跨國公司企業跨境資金的統籌使用。
此次政策調整的核心內容包括:
政策內容 | 具體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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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債和境外放款集中比例 | 允許跨國公司根據宏觀審慎原則自行決定外債和境外放款的集中比例。 |
境外成員企業本外幣集中收付業務 | 允許跨國公司通過國內資金主賬戶辦理境外成員企業本外幣集中收付業務。 |
人民幣跨境收支業務 | 進一步便利跨國公司以人民幣開展跨境收支業務。 |
資本項目變更等業務 | 不涉及外債和境外放款額度的資本項目變更等業務可以由銀行直接辦理。 |
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將繼續推進外匯領域的製度型開放,加快推動跨國公司跨境資金管理政策的提質擴面,以提升跨境貿易和投融資的便利化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的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