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於2月28日發布了《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旨在深化養老服務改革發展,針對普惠養老服務體制機制方面的突出問題,提出具體措施以促進普惠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該通知強調了以下幾個關鍵點:
一、推動服務供給提質擴面。重點滿足失能、失智等老年人群體照護服務需求,拓展服務內容和供給范圍,通過政府支持、企業讓利、家庭付費、社會參與等方式,實現連續性更強、惠及範圍更廣的服務供給。
二、培育發展服務機構。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連鎖化、集團化普惠支持型養老機構,中央企業、地方國有企業在品牌創建、服務標準、設施運營、人員培養等方面發揮引領作用。
三、統籌利用存量資產。各地方發展改革部門牽頭,對適合改建或轉型普惠養老服務設施的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培訓療養機構、閒置用房、學校等,務實推動解決規劃調整、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房屋報建及改擴建、消防驗收、養老機構備案等方面存在的困難。
四、健全服務機構價格形成機制。綜合考慮服務機構實際成本、政府補助、當地收入水平、群眾承受能力、市場供求狀況、服務機構性質等因素,健全完善普惠養老服務機構價格形成機制。
五、優化綜合監管與服務。健全省級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加強民政、發展改革、市場監管部門協同配合,指導督促普惠養老服務機構規范運營、合理收費,不斷提高服務質量。
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支持地方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實施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完善普惠養老服務法治體系,依法保障老年人權益。
各地區需結合本地人口老齡化發展形勢及養老服務行業發展水平,突出重點、強化落實,擴大普惠養老服務,加強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更好滿足廣大老年人群體的養老需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民政部等部門加強跟踪評估、總結反饋,適時對地方典型案例和經驗做法予以宣傳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