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報道,1月23日,香港證監會向產品發行人發布了一份通函,其中包含了新的監管規定。這些規定意在擴大香港民眾可購買的上市結構性基金的種類,特別是新增了兩類產品: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Single Stock Leveraged and Inverse Products)和界定收益上市結構性基金(Defined Outcome Listed Structured Funds)。对于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香港證監會僅接受那些在主要海外交易所上市且具有高流通性的超高市值股票作為投資標的。通常,這些產品的最大槓桿倍數被設定在2倍至-2倍之間。

個股槓桿及反向產品及界定收益上市結構性基金均為上市結構性基金的成員。它們因其獨特性而對投資者俱有吸引力,並在國際市場上越來越受到歡迎,這也促使越來越多的產品發行人計劃在香港推出這些產品。

香港證監會投資產品部的執行董事蔡鳳儀女士指出,強化上市結構性基金的監理架構顯示了香港證監會對市場發展和投資人保護的重視。這項措施不僅為這些新穎且複雜的產品提供了明確的產品認可指導,也明確了香港證監會對這些產品必須遵守嚴格監管標準的期望。她強調,將與業界保持溝通,並探討對香港投資者及市場整體有益的產品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