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月22日電 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主要內容如下。
實施鄉村振興策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所做的重大決策,是新時代新旅程“三農”工作的總抓手。為有力有效推進鄉村全面振興,制定本規劃。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速建構新發展格局,著力推動高品質發展,錨定建設農業強國目標,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健全推動鄉村全面振興長效機制,以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確保農村人口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為底線,鞏固拓展脫貧成果,以提升鄉村產業發展水平、提升鄉村建設水平、提升鄉村治理水準為重點,強化科技與改革雙輪驅動,強化農民增收舉措,紮實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五個振興”,加速農業農村現代化,推動農業全面升級、農村全面進步、農民全面發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強大支撐。
工作中要做到:堅持和加強黨對“三農”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堅持城鄉融合發展,堅持農民主體地位,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堅持循序漸進、久久為功。要充分調動億萬農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一件事情接著一件事情辦,一年接著一年幹,積小勝為大成。要統籌不同區域,合理確定階段性重點任務與推進時序,尊重客觀規律,不超越發展階段,不提脫離實際的目標;統籌新型工業化、新型都市化與鄉村全面振興,縮小城鄉差異,促進城鄉共同繁榮發展;統籌推動農村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與黨的建設,實現鄉村全面提升。
主要目標是: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台階。國家糧食安全根基更加穩固,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穩定提升,確保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鄉村產業更加興旺,實現鄉村產業全鏈條升級;鄉村更生態宜居,人居環境明顯改善,農村基礎建設更加完備,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程度不斷提升;鄉風文明持續提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充分傳承發展,農民綜合素質全面提高;鄉村治理更有效,鄉村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程度明顯提升;農夫生活更加美好、收入水準持續提高,農村低收入人口及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基本建立。東部已開發地區、中西部具備條件的大中城市郊區鄉村率先基本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二、優化城鄉發展格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全面振興
(一)統籌優化城鄉發展佈局。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及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估為基礎,優化農業、生態與城鎮空間。嚴守耕地與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等主要控制線,科學編制實施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強化耕地保護,堅決整治亂佔、破壞耕地等違法行為,嚴格落實全省黨委及政府耕地保護責任,有序恢復耕地,逐步補足耕地保育任務缺口。改革完善耕地佔補平衡制度,完善補充耕地品質驗收機制,實施耕地有機質提升行動,確保耕地數量有保障、品質有提升。健全保障耕地用於種植基本農作物管理體系,繪製全國耕地種植用途“一張圖”。優化鄉村功能和空間佈局,充分發揮鄉村在保障農產品供給及糧食安全、保護生態環境、傳承發展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等方面的特有功能。加強以“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產品主產區建設,建構國家糧食安全產業帶。築牢“三區四帶”生態安全屏障。保留鄉村景觀特色,趙續農耕文明。
(二)推動城鄉融合發展。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涵蓋全部常住人口。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討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建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人才、技術等要素規範有序向鄉村流動。率先在縣域內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一體推進城鎮和鄉村規劃、建設和治理,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支持中西部農產品主產區縣市建設。把鄉鎮建成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推動縣域產業協同發展,以現代種養業及農產品加工業為基礎,建構以縣城為樞紐、以小城鎮為節點的縣域經濟體系。發揮各類產業園區帶動作用,引導縣域產業集聚發展。
(三)分類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細化村莊分類標準,科學確定發展目標。集聚提昇類村莊重點強化產業發展,改造提升基礎設施;城郊融合類村莊重點推動城鄉一體化建設;特色保護類村莊重點在於改善基礎設施和公共環境;搬遷撤併類村莊有序實施搬遷撤併,解決好民生保障、就業增收和生態保護等問題。短期內難以判斷的村莊,留足觀察與論證時間,重點保障基本民生需要。
(四)銜接推動脫貧地區全面振興。過渡期內維持主要幫扶政策整體穩定,抓好防止返貧監測,落實幫扶措施,完善覆蓋農村人口的常態化防止返貧致貧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致貧的底線。加速補齊脫貧地區農村基礎設施短板,優先佈局產業發展所需配套設施。推動脫貧地區幫扶產業高品質發展,建構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幫助產業體系,大力發展特色產業,推動消費幫扶,完善脫貧群眾參與產業發展與分享收益機制。深化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推進攜手促振興行動,鼓勵經濟相對發達地區到脫貧地區共興產業。推動幫扶政策體係向推廣鄉村全面振興轉換。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及欠發達地區分層分類幫扶制度,對有勞動能力的人口,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協助措施;對缺乏勞動能力、無法透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完善相關社會救助政策。健全脫貧國家投入形成資產的長效管理機制。加大對欠發達地區縣域振興發展的支持力度,創新幫助協作機制。
三、加速現代農業建設,全方位夯實糧食安全根基
(五)提高糧食及重要農產品供給保障水平。把確保國家糧食安全作為現代農業建設的首要任務,全面落實糧食安全黨政責,堅持穩面積、增單產兩手發力,確保糧食播種面積穩定在17.5億畝左右、穀物面積14.5億畝左右。組織實施新一輪千億斤糧食產能提升行動,大力實施糧食單產提升工程,推動糧食產能穩定邁上1.4兆斤台階。深入實施國家大豆及油料產能提升工程,壓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樹立大農業觀、大食物觀,農林牧漁並舉,建構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落實棉花目標價政策,加強糖料、天然橡膠基地建設。健全市場監測預警體系,統籌做好糧食市場化收購與政策性收儲,完善儲備體系和製度建設,推進全鏈條節約減損,優化生豬、棉花、食糖市場調控機制,加強緊急保供能力建設。
(六)加強農業基礎建設。加大高標準農地建設投入力度,推動逐步把具備條件的永久基本農地建成高標準農地,提高建設標準和品質,完善建設、驗收、管護機制,支持引導新型農經營主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等參與建設管護。探討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發放與耕地保護責任落實掛鉤。深入實施國家黑土地保護工程,加速灌區建設改造。發展現代化設施農業,推動設施種養業建設,完善烘乾、物流等設施。加強農業生產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建設,加強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警防控,實施動植物保護工程,健全農作物病蟲害防治及動物防疫體系。
(七)強化農業科技與裝備支撐。優化科技創新體系,穩定支持基礎研究與公益研究研究機構,建立健全科技創新分類評估制度。建設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加強原創性研究;加強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力度,強化技術整合應用;改善農技推廣服務體系。加速種業振興,建設種質資源保存鑑定等設施平台;加速核心種源技術攻關,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培養大型種業企業。實施農機裝備補短板行動,加速大型高階智慧農機和丘陵山區適用小型機械等農機裝備和關鍵核心零件研發應用;大力發展智慧農業;完善農機購置與應用補助政策。
(八)加強糧食生產支持力度。健全種糧農民收益保障機制,完善糧食生產補貼,落實最低收購價政策,健全農資保供穩價因應機制,落實糧食作物完全成本與種植收入保險政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實施差異化保費補貼政策,加大對產糧大縣的支持力道。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強化對糧食主產區的支持,合理安排產糧大縣獎勵資金規模,實施產糧大縣公共服務能力提升行動,統籌建立糧食產銷區省際橫向利益補償機制,建立健全穩定的協作關係。
四、推動鄉村產業高品質發展,促進農民收入成長
(九)建構現代鄉村產業體系。培育現代鄉村產業,做好“土特產”文章,發展鄉村種養業、加工流通業、休閒旅遊業、鄉村服務業。以農產品主產區及特色農產品優勢區為重點,打造現代鄉村產業走廊,實施農業品牌精品培育計劃。優化產業鏈組織方式,培育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企業協同共建產業鏈供應鏈。建強產業發展載體,支持縣域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計畫建設,發展優勢特色產業群。
(十)深化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實施農產品加工業提升行動,支持主產區興建加工產業園區。完善流通骨幹網絡,改造提升批發市場,佈局建設城郊大倉基地,實施農村電商高品質發展工程。有秩序發展農事體驗等新業態,探索現代農業、休閒旅遊、田園社區融合發展方式。
(十一)強化農民增收舉措。落實農民工穩崗就業政策與權益保障機制,加強技能培訓和就業服務,支持返鄉創業,加大以工代賑計畫實施力度。完善產業鏈利益連結機制,發展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引導企業與小農戶加強利益連結,推動加值收益分配向農民傾斜。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推動相關扶持政策同帶動農增收掛鉤。
(十二)全面促進農村消費。推動縣域商業體系建設,健全電子商務與物流服務體系,興建縣域集採集配中心,推廣客貨郵融合發展,加快消費擴容。加大面向農村的產品創新與行銷力度,支持新能源汽車、綠色智慧家電等到鄉下,深入實施消費品以舊換新行動,鼓勵資訊消費,推動消費升級。發展農村生活服務業,實施農村消費市場淨化行動,完善消費配套設施。
五、大力培養鄉村人才,吸引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全面振興
(十三)壯大鄉村人才隊伍。實施高素質農民培育計畫及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專案,加強對青年農民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訓指導,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計劃。鼓勵並引導青年入鄉發展和就業創業,加強農業農村科技領軍人才、青年人才培育,透過科技小院等形式,推動涉農教育與生產實務緊密結合。實施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培養農技推廣人才,壯大科技特派員隊伍。建構鄉村公共服務與治理人才隊伍,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计划和人才支撑專案,進行全科醫師特崗計劃、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等,推動鄉村醫師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加強農村法律人才與兒童服務人才培養。
(十四)完善鄉村人才培育體系。健全涉農高等教育體系,優化提升職業教育,鼓勵符合條件的村幹部、農夫等報考高職院校,繼續實施“一村一名大學生”培育計劃。健全涉農培訓體系,統籌各類培訓資源,實施按需培訓。強化農村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加強農村數位人才、電商人才培育。
(十五)健全鄉村人才保障機制。建立人才定期服務鄉村制度,支持返鄉人員、退役軍人、退休專家等投身鄉村全面振興,健全縣域人才統籌使用制度,推動科技、醫療、教育幹部人才“組團式”幫扶,實施大學生志工服務西部計劃。建立健全鄉村人才分級評鑑體系,引導各地實行職稱評審定向評價、定向使用。激勵各類人才投身鄉村,做好返鄉入鄉人才服務保障工作,將符合資格的返鄉創業就業人員納入涉農培訓範圍。
六、繁榮鄉村文化,培育新時代文明鄉風
(十六)提升鄉村精神風貌。組織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廣泛進行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宣導教育,深入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導教育活動。加強民族團結進步宣導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實施文明鄉風建設工程,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為引領,加強文明培育、文明實踐、文明創建工作。做好普法、科普工作,反對封建迷信。進行誠信宣導教育,深化誠信缺失突顯問題專案治理,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強化未成年網路保護工作。持續推進移風易俗,弘揚良好鄉風家風民風,引導村民遵規守約,紮實開展高額聘禮、大操大辦、散埋亂葬等突出問題治理,完善婚事新辦、喪事簡辦、孝老愛親等約束性規範與倡導標準。加強農村公益公墓(骨灰堂)建置,推動農村殯葬改革,培育現代文明殯葬新風。
(十七)重塑鄉村文化生態。優化文化服務與文化產品供給機制,深入文化科技衛生“三下鄉”活動,健全城鄉“結對子、種文化”常態化機制,推動鄉村文化志工服務,开展具有农耕农趣农味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動。改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立優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制,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探索建立群眾文藝團隊培育引導機制,進行鄉村文化導師相關工作,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聯動高效運轉,推動農家書屋改革創新。
(十八)增強鄉村文化影響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傳統村落保護傳承,強化文物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利用,實施傳統工藝振興工程,開展古樹名木復壯及古樹群保護。推動中國傳統節日振興,辦好中國農民豐收節。培育壯大鄉村文化產業,實施文化產業賦能鄉村振興計劃、鄉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提升鄉村旅遊品質效益,加速數位賦能鄉村文化產業。
七、深入推動鄉村生態文明建設,加速發展方式綠色轉型
(十九)加速農業綠色低碳發展。推廣綠色生產技術,鼓勵測土配方施肥及增施有機肥,降低經濟作物化肥施用強度,推進病蟲害綠色防治與統防統治融合,發展節水旱作農業。強化農業源污染防治,發展生態循環農業,推行農業廢棄物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加強農業麵源污染治理的監測評估。穩定推動農業減排固碳,推廣免耕少耕播種技術,降低農業甲烷和畜禽養殖臭氣排放,加速老舊農機報廢更新與綠色技術裝備應用,進行農業減排固碳技術攻關。
(二十)改善鄉村生態環境。推動耕地草原森林河湖休養生息,完善耕地輪作休耕、草原保護等製度,實施天然林保護與公益林並軌管理,進行重點河湖治理修復。實施重要生態系保育與修復重大工程,推進“三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育工程,加強外來種入侵防控,深入實施長江十年禁漁,加強水生野生動物保護。進行生態環境突顯議題治理,推進河湖库“清四亂”,保護和修復小微濕地,推進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建立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制度。
(二十一)完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落實自然資源資產權益,健全調查監測評估體系,進行生態產品總值核算,健全碳排放權、排污權、用水權交易機制。完善生態保育補償制度,推動生態綜合補償,健全橫向生態保育補償機制,推動生態保護補償市場化發展。進行鄉村生態產品經營開發,打造生態產品區域公用品牌,加大綠色金融支持。
八、建造宜居宜業和美麗鄉村,增進農民福祉
(二十二)推動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提高路網通達水平,加速農村公路骨幹路網提檔升級與基礎網路延伸連通,深化推進“四好農村路”、城鄉交通一體化高品質發展。強化供水安全保障,因地制宜推動城鄉供水整合、集中供水規模化發展,實施小型供水工程規範化建置與改造,加強中小型水源保障工程建設,實施水質提升行動。優化能源供給,鞏固提升鄉村電網,發展清潔能源。提升農房品質安全水平,持續進行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推動現代宜居農房建設。
(二十三)持續改善人居環境。深入實施鄉村營造行動。因地制宜紮實推動農村廁所革命,引導農民開展戶內改廁,完善農村廁所建設管理制度。推動農村廁所革命與生活污水治理有機銜接,鼓勵聯戶、聯村、村鎮一體處理。分類開展生活污水治理,以鄉鎮政府駐地及中心村為重點批次推動實施,基本消除較大面積黑臭水體。提高生活垃圾治理水平,推進源頭分類減量、就地就近處理和資源化利用,完善收運處置,提升有毒有害垃圾處置能力。提昇村容村貌,進行鄉村綠化美化行動與村莊清潔行動。
(二十四)穩步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提高農村教育品質,優化縣域教育佈局,改善義務教育基本辦學條件,建設城鄉學校共同體,強化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普惠發展,加強教師培育培訓。推動健康鄉村建設,健全醫療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因應重大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推動縣域醫共體建設,強化基本健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制度保障,開展老年及婦幼健康、優生優育服務,因地制宜興建公共健身設施。完善基礎民生保障,健全養老服務網絡,根據各地情況和農民實際需求,推動老人院等設施建設,大力推動鄉鎮區域養老服務中心提質增效,積極發展互助養老,堅決不搞“一刀切”。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與基礎退休金正常調整機制,做好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婦女、老年人、殘障人士等關心關懷服務,發展普惠托育服務。
(二十五)改善農村社區服務設施。統籌規劃科學佈局,合理安排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改善服務條件;盤活利用閒置設施用於社區服務,有序推動現有設施“一室多用”。提升農村社區服務設施效能,鼓勵群團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參與建設管理及提供服務。
(二十六)加快數位鄉村建設。完善資訊基礎設施,實施智慧廣電鄉村工程,推動基礎設施數位化、智慧化升級,建構綜合資訊服務體系。加速管理服務數位化,推進“網際網路+”、“智慧廣電+”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加強鄉村教育、醫療、文化數位化建設。持續實施數位鄉村發展行動。
(二十七)優化鄉村規劃建設。因地制宜編制村莊規劃,優先建設既方便生活又促進生產的項目,引導農民參與村莊規劃建設管理,嚴禁違背農民意願搞大拆大建。充分利用各類已建設施,嚴禁使用財政資金建設景觀項目。開展鄉村建設評價。健全農村公共基礎建設運作管護機制,建立工程建設與管護機制同步落實制度,編製管護責任清單,合理分擔管護成本,有條件的地方推進城鄉一體化管護。
九、深化農業農村改革,激發農村發展活力
(二十八)鞏固並改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延長30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承包合約管理制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依法糾正撂荒承包地、破壞耕地生產能力等行為。建立健全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複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健全土地流轉價格形成機制,促進農民合作經營。鼓勵小農以土地經營權等入股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且有效率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鞏固提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發展新型態農村集體經濟,建構產權明晰、分配合理的運作機制,賦予農民更充分的財產權益。規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運作管理、農村產權流動交易,加強農村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嚴控集體經營風險與債務規模。
(二十九)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加速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布,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優先保障鄉村全面振興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加值收益分配機制。強化鄉村發展土地保障,省級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及項目用地,落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設施農業用地保障政策,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統籌安排農業農村發展用地。規範有序穩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三十)健全多元化鄉村振興投入保障機制。發揮財政支持作用,堅持農業農村作為一般公共預算優先保障領域,落實提高土地出讓收益用於農業農村比例政策,用好新推出的投融資政策。完善金融服務,健全大中型銀行服務“三農”工作機制,強化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加強農村中小型金融機構支農支小定位,加速農村信用社改革化險,推動村鎮銀行結構性重組。發展農村數位普惠金融,推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市場化涉農金融風險補償機制,發展多層次農業保險,改善農業再保險及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支持以市場化方式依法設立鄉村振興基金。引導與規範農業農村領域社會投資,推進“萬企興萬村”行動。鄉村振興投入要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避免新增地方債務風險。
(三十一)紮實推動農村改革各項重點任務。深化供銷合作社綜合改革,推進農墾墾區集團化、農場企業化改革與墾地合作。完善集體林權、國有林場、草原承包經營、農村集體土地徵收等製度。推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發揮全國農村改革試驗區、國家城鄉融合發展試驗區以及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示範帶動作用。
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
(三十二)深入抓黨建促鄉村全面振興。增強農村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與組織功能,強化縣級黨委抓黨建促鄉村振興責任。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優化村“兩委”班子特別是帶頭人隊伍,全面培訓提高鄉鎮、村班子領導鄉村全面振興能力。發揮農村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推動農村黨員進縣級黨校輪訓,常態化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完善向重點鄉村選派駐村第一書記和工作隊制度。加強鄉鎮、村幹部關心關懷與待遇保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完善黨務、村務、財務公開制度,推动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務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把紀檢監察工作向村莊延伸覆蓋,強化對村幹部監督管理,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監督。
(三十三)推動以黨建引領鄉村治理。健全縣鄉村三級治理體系,加強縣級統籌協調,推動鄉鎮擴權賦權,完善村黨組織領導的村級組織體系,全面落實縣級領導班子成員包鄉走村、鄉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村聯戶、村幹部經常入戶走訪制度,推動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幹部力量向基層充實,推動資源、服務、管理向基層下沉,切實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健全鄉鎮職責與權力、資源相符制度,加强乡镇服務管理力量。制定鄉鎮履行職責事項清單,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落實“四議兩公開”制度;深化法治鄉村建設,加強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工作;發揮好村規民約作用。創新治理方式,推動數位賦能鄉村治理,創新村民協商議事形式。
(三十四)維護鄉村和諧穩定。健全基層服務體系,加強鄉鎮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完善治理平台。提升應急管理能力,健全鄉鎮、村級緊急管理協調機制與組織體系,完善防汛、防火等責任人制度,加強緊急救援能力建設,進行相關宣傳與演練。壯大群防群治力量,落實平安建設領導責任制。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推動領導幹部下訪接訪。完善農村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節化解綜合機制,推進和諧鄰裡建設。加強農村宗教活動常態化管理,全面防範打擊農村邪教違法犯罪活動,持續進行反邪教拒毒防毒宣傳教育、賭博違法犯罪專案整治,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打擊侵害婦女兒童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十一、加強組織實施
推動鄉村全面振興要堅持並加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堅持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鄉村振興工作機制,全面落實鄉村振興責任制。要加強統計監測,適時進行規劃實施評估。建立鄉村全面振興工作聯繫點。加速涉農法律法規制定修訂,完善鄉村振興法律規範體系。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作用,激發全社會參與鄉村全面振興的積極性,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各相關部門要結合實際推動目標任務落地見效,工作中要堅決防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形象工程。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向黨中央、國務院請示報告。
本文轉載自“新華社”,FOREXBNB編輯:蔣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