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報道,1月17日,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對外徵求意見。該《規則》包含二十三條內容,著重指出募集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聚焦核心業務,並且詳細規定了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具體條件和延期執行的程序要求,閒置募集資金的臨時現金管理、流動性補充,以及超募資金的使用進行了更嚴格的規範。
以下是原文內容:
中國證監會就《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徵求公眾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精神,進一步推動上市公司品質的提升,加強募集資金的監管,證監會在總結近年來監管實務經驗的基礎上,廣泛徵求意見,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監管規則(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則》)。《規則》旨在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的安全性和規範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現向公眾徵詢意見。
《規則》共二十三條,強調募集資金的使用必須專款專用、聚焦核心業務,明確了募集資金用途變更的具體條件和延期執行的程序要求,閒置募集資金的臨時現金管理、流動性補充,以及超募資金的使用進行了更嚴格的規範。同時,《規則》體現了嚴格的監管理念,明確了責任條款,並與《證券法》《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管理辦法》《上市公司資訊揭露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相銜接,透過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推動上市公司規範管理使用募款,促進中介機構盡職盡責。
證監會歡迎各界提出寶貴意見,並將認真研究各方回饋,進一步修改完善後依程式發布實施。
本文內容選自“中國證監會”官網,由FOREXBNB編輯劉家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