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OREXBNB的报道,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该《规则》包含二十三条内容,着重指出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聚焦核心业务,并且详细规定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具体条件和延期执行的程序要求,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现金管理、流动性补充,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

以下是原文内容:

中国证监会就《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提升,加强募集资金的监管,证监会在总结近年来监管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旨在提高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现向公众征求意见。

《规则》共二十三条,强调募集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聚焦核心业务,明确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具体条件和延期执行的程序要求,对闲置募集资金的临时现金管理、流动性补充,以及超募资金的使用进行了更严格的规范。同时,《规则》体现了严格的监管理念,明确了责任条款,并与《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相衔接,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上市公司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促进中介机构尽职尽责。

证监会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并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发布实施。

本文内容选自“中国证监会”官网,由FOREXBNB编辑刘家殷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