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FOREXBNB的报道,2025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裁量规则》),该规则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裁量规则》包含二十五条,其核心内容如下:首先,规定了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划分为“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六个等级,并详细说明了各等级的适用条件。其次,明确了相关的处罚规则。第三,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审批或集体讨论的制度。第四,实施了“立体追责”和“行刑衔接”。最后,强化了证监会的监督和指导职能。
以下是原文内容:
中国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
2025年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外公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裁量基本规则》(以下简称《裁量规则》),该规则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生效。
规范行政裁量权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细化和量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中的原则性规定或具有一定弹性的执法权限、裁量幅度等内容,对于确保执法标准的统一性和监管的权威性至关重要,这对于促进公平执法、稳定市场预期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证券法》和《期货和衍生品法》相继修订和出台,定额罚与倍数罚的幅度上限提高,新形势下如何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行政处罚权,成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因此,制定专门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则,明确行政处罚梯次,统一各执法机关裁量标准,为公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显得尤为必要。
中国证监会在2024年6月7日至7月7日期间就《裁量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社会各界对《裁量规则》的内容普遍表示支持,并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中国证监会对这些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并合理采纳。
《裁量规则》共二十五条,其主要内容如下:首先,明确了裁量阶次和裁量情节,设立了“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从重处罚”六个裁量阶次,并规定了各阶次的适用情况。其次,明确了相关的处罚规则。对于共同违法,确立了“先整体认定后区分处罚”的裁量规则。对于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从其在违法行为中所起的作用、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知情程度、知情后采取的行动等方面,综合分析认定责任大小和处罚幅度。对于多次违法,明确了“多个独立违法行为累计处罚”的基本规则。第三,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审批或集体讨论的制度。对于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应经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适用《裁量规则》可能出现明显不当、显失公平,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适用的,应经证监会主要负责人审批或集体讨论决定。第四,实施了“立体追责”和“行刑衔接”。将证券期货违法的行政处罚与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等进行衔接。规定了三类“行刑衔接”情形的处理方式。最后,强化了证监会的监督和指导职能。明确了证监会对派出机构行使处罚权进行监督、指导,实现处罚标准适用的统一。
接下来,中国证监会将严格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统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障执法公平透明,落实好《证券法》《行政处罚法》和《裁量规则》的各项规定,尽快形成导向明确、逻辑清晰、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行政处罚裁量体系,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平正义,为建设安全、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本文编选自中国证监会发布,由FOREXBNB编辑陈雯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