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FOREXBNB的最新報道,財政部近期發布了一項新通知。該通知明確指出,對於在2024年3月7日之前已經簽訂的貸款合約以及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採購合約,且在3月7日之後發放的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貸款,將納入財政貼息政策的支持範圍內。另外,該通知還宣布將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直至中國人民銀行的設備更新相關再貸款額度全部使用完畢。

以下是通知的原文內容:

財政部關於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

財金〔2024〕15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財政部各地監理局,有關金融機構:

為了加強財政貨幣政策的綜效,發揮財政貼息政策的引導與放大作用,進一步加強對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支持力度,根據《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理總局關於實施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通知》(財金〔2024〕54號)、《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印发〈關於加力支援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發改環資〔2024〕1104號)等相關規定,現就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相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對於在2024年3月7日之前簽訂的貸款合約、設備購置或更新改造服務採購合約,且在3月7日之後發放的符合條件的設備更新貸款,將納入財政貼息政策的支持範圍。

二、將設備更新貸款財政貼息政策的實施期限延長,直至中國人民銀行的設備更新相關再貸款額度全部使用完畢。

三、財政貼息的具體操作將遵循財金〔2024〕54號、發改環資〔2024〕1104號等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各級財政部門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產業主管機關和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的協同連結,建立貼息工作的月台賬,定期調度推進相關工作,形成工作合力,以支持金融機構加強貸款投放力道。

財  政  部

2024年12月27日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財政”微信公眾號,由FOREXBNB編輯陳筱亦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