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六部门发布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通知
4月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体育总局等五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动户外运动目的地的高质量建设。该通知明确了建设任务、程序、条件及政策支持,以确保到2030年建成约100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目标得以实现。
通知强调,地市级人民政府应承担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总体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并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同时,还需健全可持续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运营方案,加强企业培育,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建设程序
程序步骤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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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谋划 | 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负责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 |
省内推荐 | 省级人民政府指导并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
国家复核 | 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联审,确定建设名单。 |
建设实施 | 地市级人民政府落实建设任务,强化要素保障。 |
政策支持 |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支持项目。 |
总结推广 | 跟踪建设进展,总结评估建设成效,推广经验。 |
建设条件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应满足以下条件:
- 具有良好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和显著特色的自然资源禀赋。
- 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和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
- 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
- 地方财政状况稳定,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
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需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因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第一批推荐名单及建设方案需于2025年7月15日前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