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發佈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通知

4月9日,國家發改委聯合體育總局等五部門發佈了《關於做好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工作的通知》,旨在推動戶外運動目的地的高質量建設。該通知明確了建設任務、程序、條件及政策支持,以確保到2030年建成約100個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的目標得以實現。

通知強調,地市級人民政府應承擔建設主體責任,建立工作機制,明確總體和分年度建設目標,並強化土地、資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同時,還需健全可持續的管理運營維護機制,明確管理運營方案,加強企業培育,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

建設程序

程序步驟 內容
地市謀劃 地級市(州、盟)或省直管縣人民政府負責編制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方案。
省內推薦 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並擇優確定推薦名單。
國家複覈 相關部門組織專家聯審,確定建設名單。
建設實施 地市級人民政府落實建設任務,強化要素保障。
政策支持 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等通過中央預算內投資等渠道支持項目。
總結推廣 跟蹤建設進展,總結評估建設成效,推廣經驗。

建設條件

高質量戶外運動目的地建設地區應滿足以下條件:

  • 具有良好經濟社會發展基礎和顯著特色的自然資源稟賦。
  • 具有發展戶外運動的積極性和多部門協同的工作機制。
  • 具有廣闊的戶外運動發展空間,交通便利、設施完善、服務優質、賽事豐富。
  • 地方財政狀況穩定,能夠支持項目建設與後續運營。

省級發展改革委、體育行政部門需按照《指導意見》和本通知要求,綜合考慮戶外運動資源稟賦、發展基礎等因素,認真做好推薦工作。第一批推薦名單及建設方案需於2025年7月15日前報送至國家發展改革委、體育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