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交易所出台自律管理规则 全面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
2024年4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交所)联合发布了自律管理规则,旨在全面推进程序化交易监管,以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运行。
这些规则的出台是为了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新“国九条”的要求,并落实中国证监会《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的监管要求。
上交所《实施细则》
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围绕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从严监管、规范发展”的监管目标导向。《实施细则》对程序化交易的报告管理、交易行为管理、信息系统管理、高频交易管理、沪股通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上交所还起草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沪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引》),以明确沪股通投资者的报告安排,并与香港联交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报告指引》与境内现有程序化交易报告规定保持一致,同时考虑了内地与香港市场的实际差异,对部分条款及填报字段进行了适应性调整。
深交所《实施细则》
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秉承了与上交所相同的监管思路,对程序化交易的各个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深交所也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3号——深股通投资者程序化交易报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报告指引》),以明确深股通投资者的报告安排。
北交所《实施细则》
北交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同样围绕强化监管、防范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对程序化交易的各个方面作出了细化规定,以确保《管理规定》的有效实施。
三大交易所均表示,将结合市场实践不断总结经验,持续完善程序化交易相关监管安排,以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