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于2025年3月4日宣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以回应美国政府于2025年3月3日宣布的对中国输美商品加征10%关税的措施。此次加征关税旨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减轻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并保护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公告,加征关税的具体措施如下:

加征关税的商品及税率

商品类别 加征关税税率
鸡肉、小麦、玉米、棉花 15%
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 10%

此次加征的关税不适用于2025年3月10日之前已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货物。

公告强调,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保持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附件中包含了加征15%和10%关税的具体商品清单,详细列出了受影响的商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