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在2025年2月13日签署《互惠贸易和关税备忘录》,宣布了一项针对全球的新关税计划——“Fair and Reciprocal Plan”(公平互惠计划),按照这项计划内容,美国将根据其贸易伙伴针对美国的关税和贸易壁垒水平来推出对等的关税手段。
所谓“公平互惠”,不仅有“对等关税”,还包括增值税、产业补贴、数字服务税、汇率政策等方面的差异,以及其他不公平贸易行为。“公平互惠计划”标志着美国贸易政策的根本性转变,这也是自1947年现行多边贸易体系建立以来最重大的贸易政策变革之一。
在加征时间上,虽然卢特尼克称具体措施预计最早于4月2日准备就绪,但并未设定具体的时间表。备忘录仅要求商务部长和美国贸易代表在各机构提交截止日期为4月1日的美国优先贸易政策报告后,评估贸易伙伴的非互惠贸易措施对美国造成的损害,并提出补救措施。同时,在特朗普被国会授权的加征关税权力中,除《国际经济紧急权力法》(IEEPA)外,其他法案下关税的实施均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这些程序需要耗费一定时间。
考虑到特朗普在加墨关税问题上表现出的谈判灵活性,“对等关税”政策并不会立即生效,为各国提供了一个时间窗口,以便与美国展开新一轮贸易谈判,最终结果仍将取决于各国与美国的谈判成果。
我们暂且搁置特朗普的反复无常,回到“公平互惠计划”具体如何征收这个问题上,那么可以将其拆解为两步,第一步是对其贸易伙伴征收“对等关税”,第二步是拉平贸易伙伴的非关税贸易壁垒。
第一步,拉平实际有效关税水平。
如果对齐关税水平,排名前十的贸易伙伴中,加拿大、墨西哥、韩国、中国和越南面临加征关税的压力较小。
加拿大、墨西哥、韩国和美国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面临被加征额外关税的风险相对较低,比如在美加墨自由贸易协定框架下,三国之间互征的加权平均关税几乎为零。韩国2023年对美国的加权平均关税略高于加墨,为0.82%。不过,根据韩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规定,关税正在逐步降低,预计到2025年将会有进一步的下降。
中国和越南的情况是进口税率低于出口税率,若要实现对等关税,美国需要降低关税。比如,2023年中国出口美国的税率还低于美国出口中国的税率约1个百分点,但加上2024年5月拜登加征180亿美元中国商品关税和2025年2月4日特朗普加征全部中国商品10%关税之后,中国出口美国的税率已经高于美国出口中国的税率。
印度和日本的关税加征幅度较大,分别为7.17%、2.46%,未来将承受较大的与美国谈判的压力。其中,两国的动植物产品和食品将面临较大的加征压力。
目前,印度正在考虑降低12个关键领域的产品关税,包括电子、医疗、手术设备和化学品等,以刺激美国对印度的出口。据估算,这些领域目前面临的关税加征幅度约为6%到10%。而日本方面,除了外相岩屋毅表示希望将日本排除在拟实施的“对等关税”措施之外,尚未采取其他具体行动。
在美国其他主要贸易伙伴中,泰国和巴西将面临较大加征压力,预计加征幅度分别为6.88%、2.55%。
第二步是在拉平实际有效关税水平之后,再拉平非关税贸易壁垒,其中的重点是增值税退税和产业补贴。
欧盟国家的增值税率普遍在20%左右,特朗普认为“欧盟国家出口给美国的商品有增值税退税,但进口自美国的商品要在流通环节中征收增值税,所以产生了不公平的竞争优势”。因此,站在特朗普的视角下看,一个国家的增值税越高,对美国进口商品越不利。高增值税率的欧盟国家,比如爱尔兰、意大利、比利时、荷兰、英国、法国、德国,可能面临较高的关税威胁。
近年来,美欧等国家虽然对其他国家为私营和国有企业提供补贴表示不满,但也纷纷效仿,推出了一系列以关键技术和气候变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来支持本土企业发展。比如OECD在2025年2月发布了《How Governments Back the Largest Manufacturing Firms》,其中提到,高科技行业(如半导体)和重工业(如铝冶炼、水泥和化肥)是各国政府产业补贴的主要受益者。
在考虑产业补贴的情况下,太阳能光伏电池及组件、铝、半导体、造船、钢铁、水泥及其他建筑材料、电信网络设备、化肥、轨道车辆及信号系统、风力涡轮机、航空航天与国防、汽车、化学和玻璃、陶瓷及耐火材料这些行业可能被征收较高的关税。
综上所述,“新川式关税”是特朗普2.0多功能工具。特朗普以美国这个全球最大消费国作为筹码,频繁发出关税威胁,并通过与贸易伙伴的谈判达成自己的真实目的。这也意味着,关税的落地将充满不确定性。
在特朗普推行的“公平互惠计划”政策下,印度和日本可能面临较大的加征关税压力,其中农产品和食品行业首当其冲。若考虑增值税因素,爱尔兰、德国、英国、比利时和荷兰等高增值税国家也将面临较高风险。从行业角度来看,产业补贴较高且被特朗普频繁点名的行业,如半导体、汽车和化学制品等行业,最有可能受到加征关税的影响。
本文转载自“雪涛宏观笔记”微信公众号,作者:宋雪涛、厉梦颖;FOREXBNB编辑:陈筱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