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管局于2月28日宣布了人民币贸易融资流动资金安排下首阶段参与银行的名单,并即日生效。该安排的总额度为1000亿元人民币,其中约500亿元人民币已分配给参与银行。
额度分配是基于各银行对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的预期需求,并考虑了银行现有的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规模等因素。自2月28日起,银行可以通过获分配的额度向金管局借取人民币资金,进而为企业提供人民币贸易融资服务。
香港金管局将密切监控该安排的落实情况,包括操作流程、银行的人民币贸易融资活动、额度的实际使用情况以及市场发展需求。根据落实情况和市场需求,金管局计划在今年年中推动下一阶段的额度分配工作。金管局鼓励尚未参与首阶段的银行继续发展人民币贸易融资业务,以便在未来阶段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