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EXBNB獲悉,11月15日,國家移民管理局發布關於在深圳灣、拱北口岸試點啟用“免出示證件”頻道的公告。公告稱自2024年11月20日起,年滿14週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邊檢機關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資訊的,可選擇使用邊檢現場“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

原文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關於在深圳灣、拱北口岸試點啟用“免出示證件”頻道的公告

2024年第9號

為進一步便利內地與港澳地區之間人員往來,提升通關效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在廣東省深圳市深圳灣口岸、珠海市拱北口岸,試飛部分邊檢快捷通道,因私人經常往來港澳地區人員可經“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現公告如下:

自2024年11月20日起,年滿14週歲以上,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及多次有效逗留、探親、商務、人才、其他類赴港澳簽注的內地居民,以及持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含非中國籍)的港澳居民,且同意邊檢機關採集核驗面相、指紋等資訊的,可選擇使用邊檢現場“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無需出示實體出入境證件。選擇其他查驗通道通行的,需持用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持有因公出入境證件的內地居民,目前暫不適用“免出示證件”通道通行,仍應透過其他查驗通道接受出入境邊防檢查。

因內地居民入境港澳地區時需憑證接受查驗,港澳居民進入內地時需憑證辦理停居留、出遊等事宜,所有往來內地和港澳地區的人員仍應隨身攜帶本人有效出入境證件。如遇問題可以透過12367服務熱線諮詢。

特此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1月15日

本文編選自“國家移民管理局”微信公眾號,FOREXBNB編輯:劉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