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虚拟电厂发展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于4月11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虚拟电厂发展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明确了虚拟电厂的发展目标、定义、功能定位以及推动其发展的多项措施。

根据指导意见,到2027年,全国虚拟电厂的调节能力将达到2000万千瓦以上,而到2030年,这一数字将提升至5000万千瓦以上。

发展目标

年份 调节能力目标(万千瓦)
2027年 2000万千瓦以上
2030年 5000万千瓦以上

虚拟电厂被定义为基于电力系统架构,运用现代信息通信、系统集成控制等技术,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各类分散资源,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协同参与电力系统优化和电力市场交易的电力运行组织模式。

功能定位

虚拟电厂的功能定位包括增强电力保供能力、促进新能源消纳、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在系统运行方面,虚拟电厂可提供调峰、调频、备用等多种调节服务。在需求侧管理方面,可组织负荷资源开展需求响应。在市场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资源参与市场交易。

推动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包括加快培育虚拟电厂主体、持续丰富虚拟电厂商业模式、提升虚拟电厂建设运行管理水平、完善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等机制、提高虚拟电厂安全运行水平、推动虚拟电厂技术创新和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等在内的多项措施。

省级主管部门需制定虚拟电厂发展方案,并在发展规模、业务类型、运营模式、技术要求等方面作出安排。同时,鼓励能源企业、能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其他各类企业积极投资虚拟电厂,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参与虚拟电厂投资开发与运营管理。

此外,指导意见还强调了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准入条件、电能量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的机制完善,以及需求响应机制的优化。

在安全运行方面,虚拟电厂需接受电力调度机构统一调度,执行涉网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加强网络安全防护体系建设。

最后,指导意见还提出了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各方责任、完善支持政策和加强评估推广等措施,以确保虚拟电厂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