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回应美方对中国产品加征关税:毫无根据的保护主义行径
3月7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时明确指出,美方以芬太尼为由对中国产品加征20%关税是毫无根据的,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霸凌主义行径。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做法,客观、理性看待和处理自身芬太尼问题,不要一味“甩锅推责”。
《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详细介绍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立场、举措和成效。中国建立了完备的易制毒化学品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了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的法规体系,并由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海关、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进行监管。
中国对芬太尼类物质前体的出口管理规定
中国目前已将4-ANPP、NPP、4-AP等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列为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在出口管理方面,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实施严格的出口许可审批和国际核查。具体流程如下:
步骤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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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安部通过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出口前通知书系统(PEN)”向进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发送核查请求。 |
2 | 商务部在收到公安部转来的确认出口合法性的核查结果后,依法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 |
3 | 海关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和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
中国政府还出台了《关于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监管制度,实现对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各环节的动态全程监控,积极预防、坚决打击非法出口。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促进企业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