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共同发布了《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旨在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的发展。该方案选择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四川省、深圳市、宁波市作为试点地区,目标是到2027年,这些地区将基本建成服务便捷高效、信息共享畅通、体制机制完备的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验区,形成知识产权、产业、金融良性互动的工作局面。
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该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充分发挥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文化发展的作用。总体目标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年累放贷款金额合理增长,满足知识产权领域多样化金融需求,助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点任务
方案提出了五大重点任务,包括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作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办理便捷高效
方案要求全面推进质押登记线上办理,实现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线上办理全覆盖,并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示共享。
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体系建设
方案鼓励商业银行建立知识产权价值内部评估体系,并强化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标准化建设。
促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升级
方案指导商业银行制定专门的知识产权金融业务办法和管理制度,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押品和模式创新,并促进信贷资源盘活。
健全知识产权交易机制
方案鼓励提高知识产权交易活跃度,并推进专业化处置平台建设。
完善知识产权金融协作机制
方案要求建立健全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并依托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加强数据共享和金融服务赋能。
工作要求
各级金融监管部门、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著作权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举措,落实各项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版权局将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评价,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助力知识产权金融生态全面优化和提升。